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1、在教学理念上,倡导“以生为本”
一门课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生命力,取决于这门课是否满足学生主体人格发展的需要。为此,在课程建设上,我们提出了“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提出了“以课堂为主,以育人为本,以实效为重”的课程建设的总体策略,提出了教学改革必须坚持的“四点原则”;即把握学生主体需要的根本点,注重对学生功利目标的引导;把握学生主体接受的兴趣点,注重知行合一;把握学生主体学习的兴奋点,注重乐学情境的创设;把握学生主体情感的激发点,注重生命的自主体验。
2、在教学模式上,实行专题教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首先要处理好如下两对关系:即教材体系和教学体系之间的关系以及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关系。我们在坚持教育部“一纲一本”的基础上,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变教材的章节式为教学的专题式,提出了“课前预习寻找知识点,课外读报发现热点,教师讲授分析重点,课堂参与辩论焦点,课后研究攻破难点”的讲授性和研究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3、在教学方法上,实行特色化教学与自主性、参与式学习
学生品德形成具有内在的规律性和统一性,思想道德教育必须做到促其知、动其情、炼其志、笃其信、导其行,最终养其性,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为此,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上,我们坚持教师积极启发引导与学生自觉求知践履的统一,提高思想认识与养成行为习惯的统一,课堂教学与课外社会实践的统一,实行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教学方法改革。主要有“导课、插课、结课”结合法、五分钟讲坛法、话剧表演法、角色扮演法、原著研读交流法、研究性教学等等。
例如:“研究型教学”是为了改变以往学生单纯接受教师知识传授的学习方式,帮助学生接受知识的同时,形成一种对知识主动探求、发现和体验,学会对信息获取、分析、判断、选择,并重视解决实际问题的积极的学习方式,即研究性学习的方式。研究型教学已经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研究性教学”运用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主要表现为教师选择一些既有理论性、又具现实性的研究课题,以作业的形式布置给学生,要求学生以学习小组的形式合作完成。运作的具体模式是解读教材——探究发现——确立课题——研究学习——成果展示——总结评价——课后延伸。由于课题的研究需要翻阅书籍、查找资料、问题咨询、论文写作等,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学习和研究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学习、独立思考、相互交流、团结协作的过程。我们的研究性教学一般适用的学生规模是60人以内。实施两年,效果很好。2007级英语系一学生评价道:“我认为这种课堂模式比照着教材读书讲道理的课堂模式好,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后者那样的填压教学,习惯了背书本,却忘了学会思考,感觉自己都没有思考能力与创造能力了,书本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的这种教学能够使我重新学会思考,更好地认识自己,更好地规划自己的人生。同时,这种教学模式更能激发同学的学习兴趣,不再为了考试而学,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4、在教学手段上,坚持言传身教与媒体演示并举,科技含量与人文修养并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建立在理论知识传授上的一门怡情、养性和导行的课程,充满了强烈的情绪感染和人文关怀,教师通过析理、正己和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和践行活动可以激励学生追求真善美的情感。在教学中我们一方面采用传统的“言传手写”方式,发挥教师的理论逻辑魅力、人格激励魅力、言语感染魅力,在做好传授知识的“经师”的同时,更做好引路学生的“人师”;同时也积极适应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制作多媒体课件,开设精品课网站,利用音像资料图文并茂的特点提高课程的吸引力与感染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已全部实现了多媒体教学,双管齐下,效果明显,学生普遍反映“喜欢这种教学模式”。
5、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知识与能力、认知与践行、课内与课外”三位一体的“双考核”模式
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注重教学改革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考试方法,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大学生的理论素养和道德品质。我们实行“双考核”制度,即把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结合起来,平时考核主要包括“期中课程论文、课堂讨论、活动参与程度和表现、社会实践报告”等,占总成绩的40%;期末考试主要是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在题型安排方面,既注重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点的掌握,更注重考察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