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学 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 教学大纲
内容:

  一、课程目标
  民事诉讼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作为三大诉讼法之一,民事诉讼法已不仅仅是民事实体法的工具和手段,它具有自己独立的价值。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应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重点掌握中国的民事诉讼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培养运用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知识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并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完善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基本要求
  民事诉讼法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使同学们认识到这门课的性质,深刻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在学习的过程中,应掌握本学科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有关的法律制度,课外应阅读有关民事诉讼的前沿理论。本学科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够对纠纷解决的诉讼实践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三、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建议
  第一编 绪论(2学时)
  本编的教学内容包括: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诉的概念和种类、诉的要素、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及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性质、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本编的重点是民事诉讼的特点、诉的种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难点是对诉的理解。
  第二编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3学时)
  本编包括两讲:
  第一讲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原则的含义,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辨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
  第二讲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制度概述、合议制度、陪审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本编的重点是理解民事诉讼的各个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各个基本制度,难点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法理基础。
  第三编 民事审判制度(12学时)
  本编共分为七讲:
  第一讲 主管与管辖 教学内容包括:民事诉讼主管的含义、标准及范围;管辖的概念、确定管辖的原则、管辖恒定、管辖的分类;级别管辖的概念、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地域管辖的概念、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协议管辖;裁定管辖的含义、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及法院的处理。
  本讲的重点是区分主管与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难点是地域管辖。
  第二讲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教学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概念;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的认定、正当当事人;当事人主体资格: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点、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讲的重点是正当当事人、当事人能力、当事人诉讼能力、诉讼代理人;难点是区别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诉讼能力、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讲 多数当事人 教学内容包括:共同诉讼的概述、必要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制度的概述、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的分类;诉讼第三人的概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本讲的重点是必要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难点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普通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第四讲 民事诉讼证据 教学内容包括: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构成要件、作用;民事诉讼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本证与反证、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据保全的概念、条件及证据保全的程序。
  本讲的重点是民事诉讼证据的构成要件、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难点是本证与反证的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第五讲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教学内容包括:证明对象的概述、范围、无需证明的事实;证明责任的含义、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的倒置;证明标准的概念、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证明过程:证据的提供、质证、认证。
  本讲的重点是无需证明的事实、证明责任的含义、证明的“高度盖然性”标准、证明过程;难点是无需证明的事实、证明责任与提供证据的责任的区别。
  第六讲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教学内容包括:法院调解概述、法院调解的原则与程序、法院调解书的制作、法院调解的效力、当事人和解。
  本讲的重点是法院调解的原则及法院调解的效力;难点是法院调解的效力。
  第七讲 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 教学内容包括:期间的概念、种类、计算、耽误与补救;送达的概念、特征、方式、效力、送达回证;财产保全的概念、适用范围、适用前提、保全的对象、方法与操作步骤;先予执行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操作程序;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防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种类、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具体操作。
  本讲的重点是期间的计算、送达的方式、财产保全的适用前提、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具体操作。
  第四编 民事审判程序(10学时)
  本编共分为六讲:
  第一讲 第一审普通程序 教学内容包括:普通程序概述;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的概念及工作内容;开庭审理的概念及形式、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法庭笔录、延期审理、审结期限;撤诉与缺席判决;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本讲的重点是起诉和受理、审理前准备的工作内容;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缺席判决的适用范围、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诉讼终结的适用范围。难点是起诉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适用范围上的区别。
  第二讲 简易程序 教学内容包括:简易程序概念及意义、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联系与区别;简易程序的适用法院与适用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
  本讲的重点是简易程序的特点;难点是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比较。
  第三讲 民事诉讼中的裁判 教学内容包括:裁判概述;民事判决概念、特点、种类划分、判决的内容、判决的效力;民事裁定的含义、适用范围、效力;民事决定的概念、适用范围、民事决定的效力。
  本讲的重点是判决的内容、效力、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难点是判决、裁定、决定之间的区别。
  第四讲 第二审程序 教学内容包括: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二审与一审的关系;上诉的提起与受理、上诉的撤回;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审理方式、上诉案件的调解、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上诉案件的裁判。
  本讲的重点是二审与一审的关系、上诉的条件、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上诉案件的裁判;难点是第二审程序的性质、上诉裁判的具体内容。
  第五讲 再审程序 教学内容包括:再审程序的概念、再审与一审、二审的关系;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与程序;法院决定再审的条件与程序;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的条件、抗诉的提出与受理、抗诉的审理;再审案件的审判。
  本讲的重点是再审的特点、再审启动的三条途径、再审的审判;难点是再审与一审、二审的关系、检察院抗诉的提出与审理。
  第六讲 特别程序 教学内容包括:特别程序概述、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本讲的重点是特别程序的共同特征及各种特别程序的特点。
  第五编 民事执行(3学时)
  本编分为两讲:
  第一讲 民事执行总论 教学内容包括:民事执行制度概述、执行主体与执行标的、执行依据与执行管辖、民事执行程序通则。
  本讲的重点是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执行依据、执行管辖、移送执行、不予执行、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难点是民事执行的性质、执行依据、执行中止与终结的区别。
  第二讲 民事执行分论 教学内容包括:各类执行措施的概述、金钱债权的执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
  本讲的重点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执行措施。
  四、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
  1.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谭兵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樊崇义:《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五、主要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总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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