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关键词:经济法学 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 教学大纲
内容: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经济法学》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它是为培养适应四个现代化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对经济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经济法学主要包括经济法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具体制度两个部分。本课程的讲授旨在反映经济立法和综合运用各种经济和法律段调整经济关系的成果,借鉴国内外经济法研究方面的新的思想和观点,注重阐明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之符合法学本科经济法教学的需要。通过对基本理论的讲授,使学生做到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明确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此外,由于经济法是门交叉学科,因此,要求学生认真掌握经济学和法学两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并据此进一步认真学习一些重要的经济法规,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1.领会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掌握经济法各部门法律制度。
  6.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熟悉”、“领会”、“掌握”、“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熟悉”是指熟悉有关情况;“领会”是指在熟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领会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熟悉”、“领会”、“掌握”、“应用”以及“识记”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三、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讲 经济法的概念
    第二讲 经济法的地位
    第三讲 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
    第四讲 经济法律关系
  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
    第一讲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讲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讲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讲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编 市场管理法
    第一讲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讲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三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四讲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五讲 证券法律制度(略)
    第六讲 票据法律制度(略)
    第七讲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略)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第一讲 银行法律制度
    第二讲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讲 税收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