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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霞,法学硕士,讲师。
1992年考入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法律,1996年毕业分配到烟台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工作。1998年12月调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科学院任教。2001年考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学院,成为思政专业的一名研究生。2004年毕业后继续留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任教。 在此期间教授多门课程,《如婚姻与继承法》,《法律基础》,《环境法》,《票据法》,《法律英语》,《民法概论》等等,发表论文数篇,参编教材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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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霞,法学硕士,讲师。
1992年考入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法律,1996年毕业分配到烟台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工作。1998年12月调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科学院任教。2001年考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文学院,成为思政专业的一名研究生。2004年毕业后继续留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任教。 在此期间教授多门课程,《如婚姻与继承法》,《法律基础》,《环境法》,《票据法》,《法律英语》,《民法概论》等等,发表论文数篇,参编教材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