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廷生,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系助教。 2002年至2006年期间,担任法学2000级、2001级、2002级、2003级、2004级本科生及法学双学位2000级《国际法》主讲。另主讲法学2002级本科生《环境法》、《侵权行为法》、《商法实务》,2001级本科生《侵权行为法》、《票据法》,2003级本科生《国际私法》、《司法文书》等课程。 公开发表《民事公诉制度的理论重构》、《法治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地位》等学术论文。多次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诉讼案件代理。 |
| 曹廷生,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系助教。 2002年至2006年期间,担任法学2000级、2001级、2002级、2003级、2004级本科生及法学双学位2000级《国际法》主讲。另主讲法学2002级本科生《环境法》、《侵权行为法》、《商法实务》,2001级本科生《侵权行为法》、《票据法》,2003级本科生《国际私法》、《司法文书》等课程。 公开发表《民事公诉制度的理论重构》、《法治在高校学生工作中的地位》等学术论文。多次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诉讼案件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