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导论教学大纲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导论 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导论 教学大纲
内容: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主干课程设置的文件精神,《知识产权法》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它是为培养适应四个现代化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对知识产权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产权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本教学大纲的学习目的和要求部分对学生应掌握的各章知识点作了不同要求,共分四个层次:“了解”和“理解”部分为各章的非重点内容,只要求学生一般掌握,能明白各知识点的涵义和内容即可;“重点掌握”和 “综合应用”部分为各章的重点内容,通常也是教学的重点和难点,不仅要求学生对这些知识点能理解,而且能熟记,并能与本学科的其他各章以及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学生在学习“重点掌握”和 “综合应用”部分内容时,既要认真听教师的课堂讲授,又要认真阅读指定教材和有关法律条文,必要时还须参考阅读推荐参考书的相关内容。
  本大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论,力图合理安排知识产权法学的结构体系,较全面地概括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内容,期望能较好地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1.反映知识产权法学最基本、最必需和最重要的内容;
  2.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最新成就;
  3.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的方法技巧相结合;
  4.尽可能总结、概括并反映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吸收、借鉴西方国家在商品经济基础和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知识产权理论和方法中合乎原理的部分,使之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实践与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相结合,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服务。
  三、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编 总论
    第二编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制度概述
      第二章 著作权客体
      第三章 著作权主体
      第四章 著作权内容
      第五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六章 邻接权
      第七章 著作权转移
      第八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
      第九章 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第三编 专利权
      第十章 专利制度概述
      第十一章 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十二章 专利的种类
      第十三章 专利权的产生
      第十四章 专利权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四编 商标权
      第十六章 商标法律制度概述
      第十七章 商标构成要件
      第十八章 商标权的取得
      第十九章 商标权内容
      第二十章 商标权的利用
      第二十一章 商标权无效
      第二十二章 商标管理
      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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