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成君,男,2001年1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学方向)。现就职于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系,讲师,主要讲授课程:《商法学》(法学本科生,必修课程)、《合同法学》(法学本科生,必修课程)、《担保法学》(法学本科生,限选)、《经济法专题研究》(研究生)。发表了《缔约过失责任研究》、《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等论文多篇。 传道、授业、解惑是我的最高使命,传播民商法学的先进理念、直观而又不失深邃地阐释民商法学的制度、规范是我在教学中追求的最高境界。 |
| 戴成君,男,2001年1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学方向)。现就职于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系,讲师,主要讲授课程:《商法学》(法学本科生,必修课程)、《合同法学》(法学本科生,必修课程)、《担保法学》(法学本科生,限选)、《经济法专题研究》(研究生)。发表了《缔约过失责任研究》、《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等论文多篇。 传道、授业、解惑是我的最高使命,传播民商法学的先进理念、直观而又不失深邃地阐释民商法学的制度、规范是我在教学中追求的最高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