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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保险学(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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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16: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课程名:保险学(Insurance)  学分:2  学时:32  
课程类别:专业教育选修课  
开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所属基层教学组织:
曾任课教师:
        课程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目的
   《保险学》是专业教育课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的课程。《保险学》阐述的是保险学科的最一般规律、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介绍保险基本业务和基基础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明确保险学的研究对象、树立对保险学的正确观念、牢固掌握保险学科的最基本概念、初步了解保险的基本业务,为学好其他保险业务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简介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门基础性、工具性科学。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在我国,逻辑学一直被列为高等院校人文和社会科学各专业共修的基础课。近年来,逻辑学在哲学、语言学、经济学、管理与决策科学、人工智能、法律及刑侦、创新思维与思维训练、公关与交际、企业家思维训练与培养等方面的应用都有探索,并已有成效。
三、教学内容
    保险学是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及其运动规律的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险逐步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与此相适应,保险学日益成为学科体系中一门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金融课程。保险学的教学任务是要求学生了解保险的基本知识和保险的基本种类;熟悉保险经营的基本环节和保险市场的运作程序、运行方式和运行机制;掌握保险的基本理论、基本环节和基本技能;能够独立用所学知识对保险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使学生对保险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三、教学基本要求(含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培养的要求)
1.对风险和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内容有明确的认识。
2.具有进行风险管理的初步能力。
3.能够对保险案例进行初步分析。
4.能够针对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险种。
5.对社会保险具有初步认识。
四、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2学时)
风险的含义、特征,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成本,风险的衡量和汇聚,风险的分类,风险管理的含义、目标、主要环节、基本方法、效率原则,可保风险的要件,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第二章    保险的基本内容(2学时)
保险的定义,保险的本质,保险与其他相似制度(或行为)的比较,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保险的基本分类,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第三章    保险合同(4学时)
保险合同的含义、特性、种类,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书面形式、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订立、成立、生效、无效,投保人的主要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恢复、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争议处理方式。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2学时)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害补偿原则、保险赔偿计算方法,代位求偿原则、代位求偿权行使中的几个问题,重复保险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近因原则、近因原则的运用。
第五章    保险市场(2学时)
保险市场的概念、分类,保险市场要素,保险市场发展的衡量指标。
第六章    保险费率(2学时)
保险费率的含义和构成,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和厘定方法,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人寿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保险责任准备金及其计算。
第七章    保险公司组织与管理(2学时)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经营规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第八章    保险监管(2学时)
保险监管的含义、目标,保险监管的内容、方式及途径。
第九章    人身保险(4学时)
人身保险的含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人身保险的分类,人寿保险、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
第十章    财产保险(4学时)
财产保险的含义、特点、分类,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第十一章    社会保险(2学时)
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的含义、特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的实施,社会保险的主要形式。
第十二章    再保险(2学时)
再保险的含义、种类,再保险的合同形式,再保险的基本合同条款。
四、教学基本要求
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前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保险学科有一个总体的把握;
2、牢固掌握保险学的基本概念,深刻理解保险学的基本理论,掌握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和学科方法,了解保险学科的发展前沿;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掌握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保险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实际保险问题和具体案例的能力;学习掌握从保险实践中探索一般规律和理论概括的思维方法。
五、教学方法
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学生对保险学的最基本概念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和较全面的掌握。
2、文字教材的编写要求全面系统,条理清晰、通俗易懂;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做到形象、活泼,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尽可能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
3、收听收视录音录像课之前,要求学生必须进行必要的文字教材的预习,课后布置必要的思考题或作业,如果条件允许,提倡学生参加适当的社会实践,尤其要结合具体的保险案例进行调查研究,以巩固所学知识。
六、参考教材和阅读书目
[1]姜炳麟,孙伟.保险学原理[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施建祥.保险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年版。
[3]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七、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保险学》属于基础理论课,本课程在大纲的编写和今后的教学实施过程中,都应该格外重视它的基础性与理论性。 对于保险专业而言,《保险学概论》的后续课程主要有:《社会保障学》,《劳动经济学》、《社会工作导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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