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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5 10: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提醒各位学术而智慧的友邻的,不单是出于良知、正义的兴趣,更是出于知识、研究的兴趣!
朱令铊中毒事件完整更新资料见:http://www.bachinese.com/forum/read.php?tid=8656
稍微说点自己的切身体会。
我在2003年初北大BBS上最初看到关于朱令的帖子,当时对事件的还原还建立在各种推测的基础上,暗示了同寝室同学对朱令的投毒可能,同时也暗示了来自权力干预而无法探究真相的压力。虽然对被毒害学生非常同情,但当时我对帖子中洋溢的阴谋气氛感到很不适。
2004年似乎又看到类似帖子,内容并未增加,没有新的印象。
但直到最近,我才知道,朱令事件早就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一进展来自于2005-06之交,最大嫌疑人在天涯的脱罪声明,以及她所拉到的一拨相关同学的声援贴。见:http://www.bachinese.com/forum/read.php?tid=8385&fpage=1
该事件最大嫌疑人,孙维,事隔十一年主动开口说话,企图辨脱罪名。然而,这一封网络声明在我看来无异于一封犯罪的自白书,甚至连朋党都一同暴露了。
这是一个自作聪明又破绽百出的文本。网上已经有一个语言学做语料分析的学生的分析,有许多精彩的发现,比如这个声明对朱令遭遇的感受描述都是借自他人,多群指而几乎没有自指的情感感受,这是明显的规避,又比如她回忆了事件调查中的某些细节(比如公安十四处,丙房),却唯独没有回忆到自己宿舍的细节(比如寝室114),这是对事发场所的心理规避,等等。
我们知道,这是文本的破绽,对文本的解释性论断也不足以做出有罪判断。这是显然的。但这也正是这个案件越发让人着迷的原因,它告诉人们这背后隐藏着无数知识的挑战,即如我们玩”杀人游戏“一样。无论如何,孙维的这个声明不符合一个沉冤未雪十余年的人首次面对公众辩白时的语气和心态,她做的毋宁是脱罪辩护,而非伸冤控诉。一个人啥也没做,而被人说三道四甚至毕业后连毕业证都领不出来,这里的冤屈是莫名而压抑的,拥有“杀人游戏”丰富经验的玩家应该知道作为杀手被全体投票死和作为平民被全体投票死,心态上是不一样的。
如果单凭孙维一个声明难以在“心态”这一环节上坐实的话,孙维的一个“帮手”,同为朱令寝室同学、化名为“太阳正暖”的同学的声援帖,则更加表明了这种欲摆脱干连但实际已经默认某种干连的凶手心态。太阳正暖的帖子让众多网友怀疑这是一起“东方快车谋杀案”式的集体策划,孙维是主谋,太阳正暖是帮凶,而寝室里另一个同学肯定也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们设身处地想,正常人面对自己同学遭此不幸,一定是痛心疾首地为同学哀叹不平,并且对待凶手会有道德审判,比如会说“凶手会遭报应的!”等等判词。这种态度和措辞实实在在地出现于朱令某个同学的帖子里,但从未出现在孙维和太阳正暖的帖子里。太阳正暖多次使用“真正的凶手”、“真凶”来描述凶手(潜台词或许是,“我”不是真正的)。孙维和太阳正暖的帖子里凡是应该表现道德义愤的地方,都表现勉强,只不过是“和大家一样”表示难过或者愤慨,对于凶手决没有施予任何审判性的命令,更多地是呼唤冷静中隐含的对凶手的宽宥期许。太阳正暖某贴末一句“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实际上与孙维1997年被公安侦讯8小时放出来后对男友说的“我可算是被朱令给毁了,得"同出一辙。心态何其相似!这是一种心牢折磨中求解脱的埋怨之词!
当然,我还是强调,我们不能凭借这种文本解释来定罪。因为,“我只是内心下了一个判断。” 如果我是陪审团,在没有这个“自白书”一样的声明之前,我认为孙维作为嫌疑人的证据是不充分的(我们要像《十二怒汉》一样保持无罪推定基础上的理性判断),但是,有了这样一个自白书,我内心认为这是她招供了。对我来说,这个事情已经非常显明。知道真相的肯定不止凶手们。但是,真相为何迟迟没有揭露,则有着另外一些背后的因素。
这是我要唤醒大家包括自己对这件事的学术兴趣的原因。我觉得朱令事件是一个拥有丰富素材的中国社会事件,在这个案例上必定也应该有持续不断的学术兴趣,让我们产生诸如《万历十五年》《王氏之死》这样既有故事性又有学术性的著作。这个题材既惊心动魄,又振奋人心,而整个故事的内核,则是对一位优秀少女中途陨落的深刻同情。
我觉得有以下一些大致的方面:
1. 这是90年代初的大学生运用互联网串联起世界,并且从世界得到知识帮助的案例。在这个意义上,它一直有着国际影响。在朱令铊中毒的确诊和治疗上,国外科学家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2. 这是追求正义的北大学生插手管了清华事的一个名校案例。总体来说,参与之人知识水平之高已经代表了中国的1%中的1%。他们为这个事件的进展准备了最为高端的素材。
3. 医院治疗朱令时,显现出了某种态度,折射了中国医患矛盾的一角。
4. 校园刑侦案
5. 真相背后的权力博弈。据说孙维的祖父是民革主席,与江总书记有过当面交托。这折射的是政治上的党派利益,同时也看出党权对于行政方面的刑侦、司法的干预能量。
最后我觉得,真相只有一个,而且永远只有一个。一个将会是永远。时间不会冲淡人们对秘密的记忆和揭秘的冲动。许多事情的当事人或者知情人,应该找个树洞,把真相说出来了。真相埋在心里,不好受吧?忏悔才会被原谅。
补充材料:
1. 这是新浪weibo.com上一位刑辩律师“金灿灿U”(http://weibo.com/318174888)对“孙维声明”所做的心理分析。参见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a1c9cf0101klk7.html    他从“孙维声明”中揭示出来的“投毒人特有的思维定式”——也即:脱罪辩护——正是我强烈感受到的。
孙维——不怕你声明什么,只怕你什么也不声明 (2013-04-19 16:47:53)
标签: 杂谈       
我已经是一名执业二十年的老律师,近几年来主要从事婚姻家庭方面民商案件,早年经常承办死刑案件的法律援助,经常会一审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我们律师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分析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陈述。
朱令事件我很早就在关注和追踪,看一次痛一次,孙维在天涯的声明我早就读过,一直沉默的原因是我以为案件还在侦破中,我不想给孙维提供太多的法律常识供她反侦察,今天听说朱令父亲接受采访时已经明确此案已结,我身为律师在这里对孙维的声明进行一些分析,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孙维的声明里问题非常多。我只选几个重要和主要的问题谈,其他问题还有很多,时机成熟时我再进一步分析。
大家知道人的思维有从自己立场角度出发的一种定式,一个犯过罪实施过投毒行为的人,与没有投过毒的人,思维的角度和方式是不同的,人的思维经过自我训练可以很严谨无漏洞,但是思维定式由于自己的立场无法改变角度。
孙维的声明里把这么一起已经被明确立案过的投毒犯罪案件,她当年被逮捕(或者可能是拘留,网上传言是她因此而被清华开除),涉嫌的罪名一定与投毒罪相关(诸如投放危险物品罪这些涉及公共安全的罪名),她在这些对她执行的强制措施(8小时讯问)必须签收的文书上都签过字,她一定非常清楚地看到过过与投毒相关的涉嫌罪名,但她在声明中就偏偏写成中毒案件,她在刻意回避投毒,这是为什么?她为什么这么害怕提到投毒二字,通篇只说中毒案件,而且在她与友人的信件中也反复要求提供一次中毒非二次中毒的资料以证明是医院方面延误误诊造成了朱令的残疾,她为什么至今都不能面对朱令被投毒这一事实?
我是一名律师,长期分析证人证言以前被告人的供述和陈述,在执业当中发现,许多一审被判决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他可以花一整个上午跟你说这个事情的前因和后果,谈得非常详细,但却就是避而不谈杀人发生的现场的情况,一旦我涉及到核心关键问题,他们就卡壳。孙维她可以详细谈她的爷爷,谈其他这个那个,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但就是不谈与朱令被投毒相关的任何细节!包括凤凰卫视的记者在采访的时候也提到过,说她可以详细讲出某天的天气,却一涉及到关键问题就答非所问,含糊其辞。最后连同情她的现场记者也高度怀疑她是凶手,采访中断,她扬长而去。
孙维的声明中有许多漏洞,我只在此先举一二。其中她讲到朱令返校后煎药并不在宿舍,她竟然清楚记得朱令要煎药,且不在宿舍,可见对她生活轨迹极为关注,她讲这个细节的目的,意在暗示网友,她朱令可能并不是在宿舍被投毒的,完全有可能在别处。这其实就是一种投毒人的才有的特有的思维定式,也只有在宿舍里投过毒的人才会这么迫切希望转移视线,因为她希望把投毒的现场转移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的宿舍外,而没有投过毒的人他首先会关注到底是谁投的毒,而不是在哪里投的毒(因为没有投过毒,他对在哪里投毒自然无概念),然后是怀疑所有其他人有可能投毒,包括自己的室友,每个人在没有投过毒而被冤枉的人眼里全是嫌疑人,但是孙维她就偏偏从来不怀疑任何自己的室友,而是在声明中把重点暗示在犯罪现场不在宿舍。这就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思维定式,只有投毒人才有。
我读大学的时候,对面宿舍发生多起失窃案件,今天丢吃的,明天丢饭票,钱,后天丢照相机,在没有破案前,室友们关系极紧张,没有偷东西的同学之间会互相怀疑,但是孙维的室友无条件高度一致团结,她们凭什么不互相怀疑?照理说孙维是嫌疑人,其他室友也理所当然都是嫌疑人,为什么这些嫌疑人之间并不互相怀疑呢,当发生投毒案后?我的推没是因为她们一定有着某种共同的利益,这个利益导致她们至今还在团结一致,这种团结绝对不是人品过硬值得相信,人品是没有办法打包票的,不是说你品学兼优,你就必定不会违法犯罪,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关联。所以当年警察讯问室友,室友急着为孙维漂白人品时,警察没法做口供笔录,孙维竟然对此还提出质问,为什么我人品好警察不纪录?为什么刑法无罪推定你们不用?我认为她们至今还在抱团,能这么团结从不互相猜疑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们完全心知肚明地知道谁是投毒的人,所以她们才如此放心地拧成一团。
孙维的整个声明其实是一篇对自己无罪的辩护词,而正是这篇无罪辩护词暴露了她的投毒人特定思维模式,我们都知道一个真正受冤枉的人最急于做的是洗清不白之冤,浙江被冤强奸罪的叔侄二人当中,不管是不认罪的叔叔还是认了罪的侄儿,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凶手是谁。叔叔非常关心强奸案的所有细节以及他高度怀疑的人,因为他知道只有抓到真正的凶手才能还自己清白,但是孙维的声明里看不到这一点,从一九九五年至今快二十年的时间里,她毫不关心凶手是谁,甚至在她被公开的一切文本里从来没有出现过怀疑任何人,她一直在想办法研究怎么是一次投毒而不是二次(她非常清楚一次是有可能中毒,二次就绝无可能中毒而是人为投毒),她满脑子是想办法使自己所涉嫌投毒能脱罪,她从来没有想去找到真正的投毒凶手,她甚至还往医院误诊方面研究,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谁?她为什么从来就不关心?
对一个没投毒被冤枉的人来说,胡乱怀疑是他的救命稻草,被冤急的人是不惜怀疑任何可以怀疑的人的,但孙维这个团体除了倒打一耙说是贝志诚外,从来没有显示过任何一点被冤枉人才有的特定思维,在网上被骂急了狗急跳墙时,也就是指责贝志诚来泄愤。她把矛盾指向贝,不是一种真正的怀疑,而是把事情搞复杂,把视线搞乱的做法,这种行为模式是一种投毒人被揭穿的报复模式。此外她对凶手没有任何愤怒、气极的情绪,别说她素质好,法律意识高,没有证据不乱怀疑,狗急了要跳墙,人被冤成杀人犯,本能就是怀疑一切,而不是忙着撇清自己,只有投毒的人才会有为自己辩护的意识,辩护和洗清不白之冤是有区别的,辩护的重点在我不构成犯罪,从法律条文证据等外部(而不是不是从事实本身)找到自己不构罪的理由,洗清不白之冤则是去尽力发现寻找收搜真相,找到真正的凶手还自己清白。
有关动机,孙维一定学习过相关的法律知识,她应该是个学习高手,智商相当高,所以她在声明中特别强调动机,我们专业人士都知道,动机是非常重要的,她为什么对动机作了了特别声明?因为她很高兴地发现网友对她的动机分析错误,所以她抓住这一点详细说明这些动机的不可能性。我的猜测是,她的动机可能并不全是嫉恨,她其实并不需要去嫉恨朱令,或者她潜意识里也许有嫉恨,但她不认为她嫉恨朱令,所以她洋洋洒洒开始驳斥这一点。但她毕竟不是专业人士,以为驳斥了不是嫉恨这一动机,就没有动机了,事实上,她在法律上是属于“有作案动机的人”,比如她自己讲到朱令早出晚归,大家对此非常有意见,现在的人可能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早出晚归有意见,当年的大学生住宿条件并不好,我跟朱令是同时代的大学生,我们一个宿舍住八个人,环境差,又没有空调,到了夏天没放假时我们甚至整夜无法入睡,只能泡到泳池里避暑,由于这些宿舍条件差的客观原因,所以对睡眠的要求相对高一些,迫切想能睡个好觉,但朱令的特立独行破坏了她们的安静,睡不好的抓狂就是一个非常合理的动机。而她当时的身份地位,很可能在宿舍扮的是大姐大,所以她必须为室友们出头,必须清除解决朱令。她有动机,但真正什么动机当然是她自己最清楚。
讲到动机的时候,孙维有着极强烈的辩护意识,即自己不在现场,自己没有作案动机,自己不知道跟案件有关的一切,甚至包括铊的毒性她也一概不知了。这就是一种典型的辩护意识,她的重点是生怕自己说错了什么,远离真相,害怕真相,混XIAO真相。而真正没有投毒的人,思维模式为:到底谁是凶手。如果我卷入,那我一定是被栽赃了,她会对陷害她的证据感兴趣,尽力找到这些证据来研究,她从没有这种意识,她的意识是没有证据,反复反复强调的是没有证据。
孙维在为自己辩护时特别强调了证据,她说朱令家人自己承认没有证据,还说她是凶手,她为此非常不解。她死死抓住没有证据这一点,为什么?投毒的人最关心的就是有没有证据被别人抓住,如果没有证据被抓住,自己就无罪。而不是象普通人那样想的是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我根本不管你们有没有证据,有什么证据,我就是都没有做过,事实就是凶手不是我啊,关心的是事实怎么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别人,这是没有投毒过的人的典型思维,投过毒的人才会去想有证据才能证明,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对证据的要求非常高。
  
孙维在给同学的邮件里有一次提到,姐妹们,我上刑场的时间到了(大意)~~她说的不是战场,而是刑场,我对刑场二字感到特别,一般人不太会用这个词,一个从没有犯过罪的人,可能会设想自己各种死法,她说刑场的语境是指上天涯发贴,刑场二字被她脱口就用,可见上刑场这个场面,在孙维的脑海里不知道出现过多少次?为什么会想到在天涯发贴灌水为自己辩护是自己上刑场?呵呵
我是一名律师,我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懂得基本的法律原则,所以我知道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可能看不到孙维上刑场,刑场只能偶尔出现在孙维的脑海里了,或者在她午夜梦回惊出一身汗的时候回想自己做了什么恶梦了。
  我们都知道警察必须收集证据,没有证据不能再逮捕她了,检察院没有证据不能起诉她,法院没有证据不能判她有罪,她从法律上讲,确实是无罪的,。她可以自由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终老~~她很可能会一辈子就这么可恨地自由平安健康生活在我们眼皮底下,甚至她一定会比朱令命长~~
  
法律不可以判决她有罪,但是民众可以分析她是否有罪,可以推理,可以叫她嫌疑人,且是唯一嫌疑人。
  
民众可以去分析去怀疑去求证,这种分析求证的过程可以跟随她终身,我希望这个质疑永远存在,一百年之后,我们的后人还在这里质疑她!世世代代~
  第一次看到这个案件的报道时,我记得自己一个人独自坐在电脑前象个孩子般地号淘大哭,第二次再看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又一次放声痛哭。久经沙场的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得鼻涕冒泡、狼狈失态。
  我承办过许多法律援助死刑案件,有一个案件高院发回重审,有一个案件被收入浙江省高院的案例选,我为许多死刑犯真诚勤勉尽职地辩护,我常常都不相信我经办的当事人有罪,我总认为他们是无GU的,我也经常怀着一种职业习惯怜悯天下所有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可是这一次,我毫不置疑地相信孙维有罪,她是投毒人,她就是凶手!
2. 孙维2005/2006年天涯声明
此声明确为孙维本人所发,由记者向孙维父亲求证得知。原帖在天涯发表(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6431-1.shtml)
也可以在这里找到:http://tieba.baidu.com/p/96875944
不过我强烈推荐使用这个链接:http://www.bachinese.com/forum/read.php?tid=8385&fpage=1(此链接附有当时孙维发表声明后,若干同寝室或其他同学的附和发言,各种心理可见一斑)
3. 凤凰卫视记者的证言:
技术原因,我无法上传图片,见此网址 作者:fzydqxd 时间:2013-04-18 11:19:29 的发言: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092499-1.shtml
4. 孙维2013年4月再次发表声明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092499-1.shtml
复旦投毒案使得朱令案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有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孙维的同伙受不了这种被关注的压力,再次促请孙维(现名“孙释颜”)出面吸引火力。
5. 朱令案代理律师的证据分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c1101d0102eg4q.html
这是我看过的比较全面的概括,并且出自律师之手,合乎庭辩推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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