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仙 发表于 2014-5-8 15:02:57

楼上的后青春


                                                                                        一
   有一天我在睡觉,又有个小女孩在二楼那个地方读英语。我一出门感到很意外。
   这院子又一次走进来的时候一切都很熟悉,心境总说不出的复杂。我住在那时住的房间旁边的屋子里,每次上到三楼,看见云彩,路过那间小屋,窗户开着的时候我总能见得到两个人坐在一起看书和扯淡,最初都是很美好的嘻嘻哈哈。我有一刻想见到她,但是我发觉自己的房间不是这间了,像溜走的岁月总能找回一点点痕迹,窗户上的报纸,依旧把整个窗户遮挡的密不透风,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她做的,她从一开始就活在别人眼里,所以她不会有爱情,这是她的命。
   那天晚上我买了很多啤酒,在这个只有白灯陪着的小屋里喝了大醉,我举起酒,敬过去,敬她。
      自那之后每次我糊涂时候,时间总过得很快。又有一天我想起该回家看看了。爸妈是我的根,但不是每个根都是永恒的,它们总要被岁月拔去,我就只有加固它的土,浇水,滋润它的环境,但这充其量还是皮毛。我是要结果实的,这样根便可以无穷无尽。但依然不是永恒。
      世界上大概没有永恒的东西,除了永恒本身,过去我以为死亡是永恒,有一刻我发觉忘掉祖父的模样了,那些很多年以前的慈爱,早已与烟散播,所以死亡就是别人记得你,你便存在着,便配得上永恒的范畴,可不可能很多人很多年一直记得你,当然你做了一件大好事让人感恩数例外。死亡也只是相对活人的记忆存在的,如果用钱可以买到一件永恒的东西,我愿意倾尽我所有去拥有它。可惜没有。没准明天一觉醒来那个小女孩又开始给我送柚子了呢。
       我写这些是无所畏惧的,但谁也不是谁的影子,连人都走了两年多了影子自然也模糊了,我可以当成自己没发生过任何事,事实上那间小屋一直存在,破烂流丢的木顶一下雨还会漏下雨来,屋里又住了一男一女,依旧水到渠成的做着所有事,但是窗户上的报纸已经有些破了,谁在乎呢,我完全可以透过那些缝隙看里面的动静,可我根本无暇顾及,所有冷眼,所谓的流言,无非是一时兴起,或者说它连被点燃的机会都不会有,每个人每天在乎的都只是自己,不会有人在乎那些再平平常常不过的事。
      今天我一起床,看到那个读英语的小女孩已经搬走了。大家都是这样,走了又来,来了又走。我坐一旁看着,起初不习惯,现在已经习惯了。
       搬来的是一个上班的小男孩,养了一只鸟,那只鸟不会叫,每天也看着人来人往,花开花谢,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我似乎晓得,是我们都长大了,经历过未曾经历的东西,使自己逐渐丢掉最初的自己,再也不糊涂,于是小心翼翼。每天来来回回,抛弃承诺,友谊,爱情,和小时候一起玩过的游戏的规则,这些东西都带不走,带走也不适用。有谁肯无私的爱一次呢。
      所以所有发生的事情,无论大小,都是必然的发生,也最终被必然地忘记。我只是走过那间产生过爱情的小屋,若有所思而已。
      我现在有时什么也不想做,逐渐少了很多贪心,再不吃那些反胃但勾人心弦的肉,不愿去触碰过去一直为之痴迷的。如果我不愿经历的都是痛苦,那么痛苦就是一个净化的过程。叔本华说,一个人的痛苦越多,就越早达到生活的真正目的。我不知道这目的是什么,但是我猜一定有下文。
      至于什么也不想做,想起那一套陈词滥调,忽然觉得这一刻很幸运。这一年我鲜有梦见谁,夜夜夜夜都过得很好,甚至像电影般精彩。梦里的剧院播放的永远是一个人努力达到一个目的最终经过层层阻碍达到了。每次醒来都觉得有理想不是什么坏事儿。起码我前任是六七个男生追很多年都追不上的校花,被我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因为我见到她在二楼读英语的第一眼时和自己讲了一句话:我一定要和她谈恋爱。我不知这句话我是不是一时糊涂讲错了,但是下一次再见到让我心动的人,我一定告诉自己说:我要把她娶回家。其实,人一旦犯了糊涂,时间就过得很快,而一生太久,还是只能用来爱一个人。
      所以觉得幸运,一是我活的正欢,突然喜极而悲,产生了一种悲伤的情绪。而事实上该结束的已经结束很久了。二是我一直在学习,学怎样抓住不该错过的。如果一个人世故油滑的很,让人没法不喜欢他,这或许能解决很多社交上的问题,但总归不是爱情的归宿,去年我想了很久,如果当时油滑一点,说点好听的话,也许会好的多,后来想明白了,恋爱那种事让人根本顾不上想那么多。我大概不算世故老辣的人,我从未高估自己会怎么样,一切都是按照内心的邪恶与和谐使然,我一直在学习怎样让自己邪恶的给人留下好印象,一切都进行到今天,没有一步停下来,可我到今天还是没学会。
   这也算一个幸运:两年后,我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发现一切还和昨天一样,不过看起来更好看了。
               
                                                             二
      这院子三层楼只有一个厕所,就是一楼楼梯下面一个狭窄的小屋。有天早上,我照例进去通大肠,下到二楼时,那小男孩也握着一团纸出门,可惜他的用意被我识破了,我三步并做两步钻进小屋,脱下裤子就酣畅淋漓的忙活起来。
      我蹲着点了颗烟,听见门外的跺脚声,暗自想,幸亏自己很精明,否则门外憋得跺脚的就是我了。不消一颗烟功夫,我提上裤子,冲水,水漫了出来,下水道堵了捣捣就通了,这种池子却连个疏通的工具也找不到,我看着水漫金山,不知所措。门外跺脚声越来越急。
       房东出来,问他在干什么,他说急着上厕所,可那人半天不出来,我听见房东说了句再等会儿吧,大早上的都睡着呢别跺脚了。
      果然跺脚声消失了,我听了许久不见有什么动静,硬着头皮和满地黄金道个别出门,一溜烟直接出了大门。顺便散步。回来的时候,看到房东和房东妻子还有房东的弟弟全都呆在不到五平米的厕所里忙活着,房东妻子看了我,以为我一大早出门买菜,笑着打了个招呼,我照例笑了笑,上了楼。后来想这大概是常有的事。         
      两年前有天早上,那跺脚的小男孩换成一个小女孩,她没跺脚,只是在外面听歌,听那些让我恍恍惚惚的歌。我在里面蹲了很久,收到她发的两个短信:
      快点!
       快点!
      我出来的时候,和她笑了笑,她面无表情,一溜烟钻进去,再也不出来。我喜欢有她穿着黄色大头拖鞋的夏天。那天之后的第五天,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厕所外等她一起去吃早饭了。
   从这个很便宜的小村庄走出去,到了外面的柏油马路上,从有些路边摊,胡辣汤、包子、油条、小米粥、酸辣豆腐汤等等应有尽有,只是不好吃。两年后来这里,再没有出去吃过一次早餐,一是那些没什么特色的饭又涨了价,一是再不会有个穿黄色大头拖鞋的夏天了。
      记得那时在三楼中间那个小屋里住,我把书一字排开,显得很博学的样子,又在墙上贴满英语单词。有一次买了一罐黑色喷漆把我的自行车喷的焕然一新,之后给了二楼那女孩一把钥匙,这是有原因的,那时她还没毕业,她借我同学的大自行车回学校上课回来的路上摔了个狗吃屎,以至于后来很多天都带着黑色口罩,我便把我的小自行车借她,那自行车常常放在一楼,就是那小男孩跺脚的地方,现在没有自行车了,什么也没有了,房东换了辆崭新的摩托车,至于我那辆很破的自行车,和那小女孩一样,不知所踪了。
   那时她住的房间旁边有个爱裸露的男人,晚上穿着内裤在水管旁边洗澡。这个院子每一层只有一个水龙头,有一个小池子,大多是学生房客,条件简陋,可房东一家八口全住在一楼。房东那胖妻子是晚上出摊买白吉馍的,那房东在一个厂上日班,还有房东弟弟,房东的妈妈,一个长的很卡通的老太太。还有几个孩子。房东是光头,他妻子胸肌非常发达,他妈妈有一双总是臃肿一样的眼睛。这次又见到她时眼睛没那么肿了。暴露狂也不在了,除了那些东西再没有熟悉的人。有一度我似乎还看见那个赤裸的男人穿条内裤在二楼洗澡,可是等他转面发现不是原先那个人了。于是有一天又发觉有个小女孩坐在二楼的栏杆上读英语,我一出门就感到很意外。
      我在想不知哪天又会有一男孩和一女孩坐在我隔壁的窗前看书,后来又会多张桌子。这大概也是常有的事。
       她说就连失恋也是常有的,所以不必挂在心上。
       读过一本米兰昆德拉的书,有一句说如果很久之后还要轮回到过去发生的一切,那岂不是很尴尬的事。现在想没什么尴尬的,就算在二楼读英语的小女孩和两年前一模一样,也早不是当初的她了。人都是会变的,而且变了之后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不知这该是高兴事还是难过事,高兴的是我可以摆脱了。就像那时回到天台一样,开了那扇铁门,进入一个不大的空地,但是可以看到天,看到所有房屋的房顶,每天可以在这里迎接日出日落,我那时觉得世界大概很大,那不过是两年前的事,现在重新上天台,却有种满足感,感觉世界大概就这么大。我发现我已经摆脱了当年狂野躁动的内心。只是那个天台上我没有和她真正坐在一起看过星星,看过日出日落,那时躁动的内心不知可以用来做什么好,反正不适合恋爱,就算坐在一起,我们也常常坐在一起,就坐在那个房檐中间的凸出上,也不是看星星。她大概始终在解决一道世界级别的终极问题,就是我对她是不是真心的,如果是,怎么证明。
      我至今不清楚她解出来没有,也不愿去理会了。
       可解出来又如何呢。这问题我不会蠢到以后用来当做度量我老婆的标准。
      我很清楚,人生根本没有终极。它本身只是个桥梁。至于爱情,不过是一起坐公交车的情谊罢了,大家感情好,一起坐久一点,坐到最后一站,感情不好,你可以随意下车,再搭上另一辆车,不过这样试着试着就老了。
       有一天夜里,我陪她熬夜备考一种叫普通话证的东西,她困的打不住,我把电暖气打开,给她披上大衣,她便趴桌子上睡熟了。我把灯关掉,去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咖啡,为了让她打起精神。那是我第一次喝咖啡,那种有点苦涩又很醇香的饮料至今一直吸引着我,以至于她走后有一天喝了三包咖啡走在路上看见一只猫长着她的脑袋,这不是没有根据的,她在桌子边蜷缩着睡着的时候确实很像猫,我便常想想满世界的猫都长着一只留齐刘海的脑袋是什么情景。后来被我妈强制把我的咖啡戒掉了,我便再也见不到长着她脑袋的猫。她走后,我又谈了一次恋爱,不多久便草草分了,那个女朋友说,我适合找一个一米九的女人做老婆。
       有一天夜里她赤裸着站在床上,我站在地上,突然发觉我和她一样高。我想抱孩子一样把她抱起来。她以为这个世界太大,不知那一刻是否安心,总之我是很安心,譬如有人伤害了她,连地球也要震三震。
       两年过去了,两年前她完成这个角色的时候走的很坦然。这大概只是我生命里一个过场,就像这座熟悉的小院一样。总有一天,她要嫁人,这座小院也要被拆迁,过几天离开后我也可能再也不会回来。就连天空也在风云变幻。没什么是永恒的,对于永恒我却一直心向往之。我在美术馆看过提香的维纳斯,那一刻很痴迷其中的颜色,我以为这就永恒,那身体的粉嫩色彩让人神迷。后来见到她,再也记不起维纳斯的颜色是什么样,这一切却都很合时宜的过去了。如果有一天我看到蒙娜丽莎,或许心中会疑惑她是谁。
      不过我相信,这个彩虹一样的人总是有的。                                                         三
       我在外面租过很多次房子,什么样的房子都住过。大概还要两年之后我可以付得起首付,买自己的房子。
      其实我是在选择城市,不是选择房子。有一刻想出去走走的时候不知道可以去哪。如果有个人可以走进我的内心,我会去她所在的城市,我觉得那是我的归宿。对一个人来说,所有城市都一个样。
      曾经有人走进过我的内心,可是到最后她又径自走出来了,我那时一个劲儿的想把心里挂上锁,可是没有什么能锁得住感情这种东西。
       那时所在的,就是这座城市,两年后我又回来的这座小城。
      我走过那时走的路,还是坑坑洼洼让人稍有不慎就会跌到,走很远还是没有一个垃圾箱,所以到处都是破破烂烂,偏偏在很破的地方开了许许多多崭新的店,卖各种东西的都有,在母校周围盘踞着。今天路过那里,一切还是老样子,大概所有人一到门口都会想吃什么。
         我习惯自己煮饭,那些“吃什么”的所谓的吃的东西都是为了好吃,很好吃,却对身体无益。我曾经是个无肉不欢的人,不知不觉的少了很多贪心,便没有开荤的欲望。我每天都煮一锅米粥留给自己喝,我曾经去过一个寺庙喝粥,发现那些人每天喝着粥,依旧过的很自在。
      她走后有一天我明白了,感情是不能锁的,锁住的就不是感情了。那天春风和煦,太阳很温和的抚摸着所有人,我感觉不到任何压力,到河边散步总有些老人带着自己的孙子玩耍。那天是在家,我有了外出的念头。而后就有了不知所向的困惑。
       这大概是个悖论。爱情是个悖论,没有爱情也是个悖论。
      外出的前一天夜里,我感到恐惧,不可知的情况让人心烦,遂不知所措。但是想起那天河边想到的,还是离开家,第二天花了一整夜到了那个大城市。
       我心里的确有个慧根,让我可以品味遇到的一切。如果没有这玩意儿,我去了北京,也许不会回来了。北京不是我这种人去的,北京是机器人聚集地,去北京不上班就会很操蛋,上班又要花费很多很多年光阴才可以稍微减少一点操蛋,换来彻底成熟和机器化。它不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却有很多有意思的去处。我是以只可以睡阳台的身份去的,于是我开始讨厌阳台。
      我品味了它很久。还是离开,去了南方,那里没什么可品位的,新加坡城处处都很讲究。有一天,我坐公交车,身边坐了一个女孩,我发现她很像曾经走进我心里的那个人,可是她下车了我才发现不是她。那天我在那城市又找到一份工作。可是之后又走了,去了一个很发达的郊区,我在那发现很多河南人。
       于是交了调研报告,领到钱,辞了职,去了长江边。有天夜里走到长江边,才发现自己落魄的像一条狗。
      我在那长江边的城市住了一个月整,坐着火车踩着别人的行李坐在厕所边上过了一天一夜,做梦似的回到这座小城。头一次看不见高楼大厦,相应的内心很踏实。走进这座住过的小院,又觉得复杂起来。
      有个朋友来看我,我说什么感觉也没有了。我只感觉路边买白吉馍的又多了,而且那案板剁肉剁的比以前起劲。忽然发现价钱涨了一倍。
       两年已经过去了。
         遇到她之前根本没有想过要锁什么,读书时候在教堂对面租了间比较大的房子画画,后来在那读了很多书,也有人常去看我。那些年想过如何征服全世界,那些年之后第一次觉得根本没什么全世界,点点滴滴都有她的踪影。之后的两年后,她的踪影很模糊了,我开始找女朋友,和过去和我暧昧的人公开调情,和那些为悦己者容的女人们说她们爱听的话,我又谈过一次恋爱,那个女朋友走的时候我有种挣脱的感觉,我很感谢她为我看了病,告诉我晚上不能熬夜,没收了我所有熬夜陪伴我的东西,我还是在熬,把纸找来,不一会儿就写满,又找来更多的纸,写到筋疲力竭就睡觉。
      我是在写故事,两年之前和两年以内的故事。
         说到底没什么好写的,就连这篇小文章也是以阵势欺骗了看官。大概所有人都失恋过,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我只是想起来了而已。
       世界还有很多足以吸引我的东西,我想象理想的生活就是走遍所有的城市,去好看的地方感受不同的人情和制度。切格瓦拉年轻的时代不用办签证,他骑摩托车走遍了两个洲,那种自由像是敢于叫板强权和压迫,不过自由终究是个否定词,一不小心就会误入宗教的悖论中。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大概看了很多之后才知道我该做的,而不是机器似的挤地铁上班下班。因为那实在太容易了。
       更重要的是,这一年我学会了口是心非,在人群当中,我发现口是心非不是贬义词,它本身是一种能力。譬如遇见一个很失败的人我会极尽发自怜悯之心劝他你不失败,我是为了他更好,只得说他那些少的可怜的好处。所以就有很多人这样对我,我叔叔劝我说,我和你爸说过,你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文采还可以。我立刻对他很感激的笑笑。
       我不是爬文字的工匠,如果只剩下这种东西来作为吃饭的资本,倒不如去卖身。
      后来和人说话自然少了很多,有时候我很想把她找出来,说说话,甚至还想去那个海边城市,心想没准在公交车上有一天就碰到她了。想了来去,终究不知道遇到她第一句该说什么话,或者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时候我只能窘迫,又或许她已经不在那个城市了,又或者我根本没法和她说话,如果总是有话可说,自然也不会分手。
       所以我终止这种愚蠢的想法。她已经不是她了,那天我花了一百块请一个老太太陪我聊天。老太太很警觉的应付了事,走了。
   后来在长江边的那个城市发生很多事,当然都不是和我有关的,有人跳楼,大概也是因为感情纠葛,有一个偷东西的团伙被抓了,有一个人砍人被抓,人大抵不安全,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利益,有利益就会有冲突,人总是自私,有时连自己也不会发现自己做错了事,譬如我爸因为我考不上研说我一无是处,那个走了的小女孩因为和我在一起“一点意思也没”而走掉,我权且这些也和我无关,如果可以相信别人超过自己,那你就是最傻逼的人。起码人需要长大,就是需要目睹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坏的可能而为此做准备。而这只不过是求生而已。谁都可以想到让自己过得更好,却鲜有人想到别人。如果男人女人在一起不是各取所需,也就没有所谓的爱情了,有一年西方国家允许使用避孕药,于是社会一度很乱,后来出现了一种伦理道德,就是爱情,也就是在床上之外的地方,男人女人也可以在一起而且很久。
       我记得那一年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有个男摇滚乐歌手为情自杀的那一年。
      
                                                               四
      我写过好几个故事,里面都有一个刁蛮、任性、不懂事却很可爱的女主角。
         写这个人很容易。有一个剧本卖给了一个小公司。他们说这是他们写的,但是他们没见过这个女主角。所以我不会再卖剧本了。
         我也写不出别的人来,写了所有的男人都是很理想的,是那女主角理想过的。那时她住在二楼,墙上贴着一些韩国男明星的画报,我第一次进去感觉那是个很空旷的房间,除了桌子和床就是墙上的画报,还有搭在晾衣服绳上的内衣裤。那之后第三个星期,我名正言顺的在那屋里过了一夜,和她聊墙上的男人们聊了一宿,我一夜没有睡,原因大概是她害怕。
         再后来每天她在我屋里学习完了,很大声的说一句,我回去了。然后左邻右舍的同学兄弟就来我屋里玩,随后又各自回去睡觉了,我便发暗号,等她蹑手蹑脚的上来,关上门和窗,窗户上贴满报纸,贴的连一丝光都透不过。于是匆匆忙忙又是一天。她走后那些天我总是劝慰自己,六七个男生都追不上的校花,被我半个小时就搞定了,我也不算很白痴。不过那些墙上的男人总是招惹我的眼球,她说她喜欢那些人,长的很帅,很理想,也很温柔,在电视剧里总是完美的出现。后来我就把他们一个个写到我的故事里,我写我和她谈恋爱,可是我死了,他们就一个个和她谈恋爱,最终她嫁给一个性无能的老头,只因为那老头能给她带来金钱和事业。
         我总是出现在自己的故事里,也总是死了。我从没写过那个女主角死了。有一个故事是写她小时候,因为一块糖把一个小男孩杀了,如果那个小男孩不死,二十年后可能会爱上她。
         事实上,那个小男孩没死,二十年后也莫名其妙的爱上她。等到一切都结束了以后,就和死了没两样。
          我又走到那个贴满画报的房间门口,看到墙上的画报只剩一张了,而且有个小男孩,养了一只鸟挂在外面。
         这种故事如果少了女主角,也许会大失精彩,就是第一个故事精彩的被一个公司选中,花了很少的钱买走,我起初很激动,以为这种东西居然能赚钱。
      事实上,这种东西能赚钱,而且远不止是那些钱。可我忘了她长什么样子了,现在再看谁都想不起她了。只是重新回到这个院子里,想起她,还有过去的很多故事。而且我再也不打算用这种东西赚钱了。
          如果遇上能结婚的女人,我会写很多我和那女人的故事,卖出去,拍成电影。我会爱该爱的人,而不是一点痕迹。
            我也在学着做墙上的画报。锻炼肌肉,让身体有型,学会很多说话的技巧,让人不再厌烦我。最后一天她要我送她,走之后一个劲儿问我别的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于是就分手了。她大概已经成了我所回答的那种“什么样的女人”。可画报上不可能有我,我天生长一个喜剧相,有人说看到我就想笑。很多年之前我配了一幅很大的镜框,就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斯文一点,不至于让人一见到我先看到我的嘴。
         两年前在这里,我知道嘴大的好处。我可以用我的嘴把她的嘴整个包住,所以那时她为了留住初吻,用了一个塑料薄膜,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接吻,第一次触到女人柔软的嘴唇,那天走路都会摔跤,我从三楼楼梯滚了下去。后来她用手机查怎么接吻,我们尝试了很多遍,有一天索性把塑料薄膜拿掉,还是不如韩剧那些画报男们吻得陶醉,她说他们接吻时候是如痴如醉,很享受。其实,很享受的是我,因为我不在乎得失,她像所有女生一样在乎初吻,拿一个塑料薄膜来封住自己,那时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二十四岁还是十五岁。
         后来证明她十五岁。就像我写的故事里,她杀了很多有可能爱上她的人,自然亲手断送了很多幸福。我写过,这是她的命,被我看穿了的。十五岁就该是什么都没有的年纪。
         我读过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那时很有感,后来命运作弄,有个女孩在我门外的二楼读英语,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爱上了她。尽管这也被她向我证实了很多遍。我照旧总是口是心非,我遇上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女人。
         后来读昆德拉的其它书,找出很多其它的女人,至今还没有遇上。我和这老头有缘,若干年后也会有人遇上我故事里那个刁蛮、任性、不懂事却很可爱的女人。
       有一天太阳快升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一只野猫的眼睛在发着绿光,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人的灵魂,那一夜我失眠很久,在想人为什么存在,又偏偏让同一个时间存在的人遇上,又在不同的时间分开,如果灵魂指使,它大概也不愿意这么做,我一直觉得灵魂是很纯净的。
      我听房东说,那猫已经很久不吃耗子了。
      有时晚上我会听到它在叫,大概是在叫春。我想它大概也失恋了。
       再后来,我在路上的垃圾堆旁边看见它,它在咬一件毛衣。 我看了它很久,它一直顾不得我,在拼命的咬那件毛衣,却一直咬不断。
      最后一次看见它时,它在吃一只很小的耗子。我和两个老太太一齐站在路边看着它把耗子吃完。
         那猫一定是有灵魂的,就像人总归要结婚一样,这也是人的命,灵魂允许了的。
          只不过命好的人,遇不上那件垃圾堆里的毛衣,也无需撕咬它。
       故事里谁也没有死,可所有角色也是会死的,只是那是个完整的故事,故事里不需要人死而已。如果生死可以解释很多事,我最希望它能解释的,就是告诉我怎样才可以永恒,哪怕永恒一分钟,大家彻底的高兴,我也愿意倾尽所有来换回它。
      事实上,这根本无需很大代价,只是人活的太贪心,用一个自己根本享受不了的代价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曾经就够了,干嘛要一生一世呢。

                                                         五
          这小院子里住的大多是学生,这次回来看到一对母女住在三楼我隔壁的隔壁。
      每次深夜我都听见那女儿在乞求母亲把门打开,那母亲又极不情愿似的说很多话,然后我出门打水,总看见那女儿像个幽灵似的立在门外。我不与她搭话,大概是不知说点什么好。
      白天那对母女偶尔出门,但不像有工作的样子。母亲和我母亲差不多年纪,却瘦的只剩下一层皮,女儿也是二十多岁,却被晒得黝黑,粗壮的大手大脚竟让她失去美丽。我时常听见她们吵架,总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觉得她们一定不好过。
       我也有过这种尴尬的日子。我大概理解她。我又是极其爱我母亲的。
      我妈说,听说我到了河南了,无论如何要来找我,哪怕只是见一面。我说干脆我回家好了。我妈便三天一个电话的问我何时回家。有时我在电话听筒里听见我爸在指使我妈说话,大概是他问的急切,又碍于男人的面子,只得说,你妈想你了,回家看看吧。那一刻我觉得他们不在乎我没考上研。
    然而,在家的时候,我爸有时若有所思的叹气,说我一无是处,要给我介绍上学或者干不搭边的工作。
       每次我都不照单全收,这让他很头疼。后来我外出,离开了家。有时在想,我的幸福和我是不是一无是处这两者相比,或许当父母的更用心于前者,但是看到他们的言谈让我常常误以为他们很重视后者。
      我总是要在爸妈这个根上开花结果的,果实成了种子,便又成了根。
       一切总是可以解决的,如那对吵架的母女,我总想不明白如果是亲妈,为什么深夜也不给自己的女儿开门。
      有一天下午,隔壁院子里一群年轻人在唱老男孩,他们都是高中生的年纪,想必不知道什么叫老。或许那歌词成熟和伤感的氛围让他们觉得很爽,做了一把大人。
      我住的这周围是城市化了的农村,一切时尚元素都有些格格不入。两年前我在这住过半年,就是在现在的隔壁。那时房租六十块一个月,两年过去了,现在是七十块一个月,照此速度涨价的房间用一百年来比,仍赶不上北京的地下室。所以这城市自然没什么发展。我偏偏在这个弹丸之地念了四年大学,又谈了一次彻底的恋爱。现在它破的像个博物馆,陈列着我还有许多人的青春。
       这个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的四不像的地方却是迄今为止最让我安心的处所。重新回来那一刻我觉得这是这一年比较英明的决定,尽管过几天又要走。街道上还有很多小男孩在下水道口拉屎,有的彼此擦了屁股。还有很多老太太在路边很细心的捡矿泉水瓶,却随处丢垃圾。这里几乎一百米也找不到一个垃圾箱,所以它永远都在保持本色。如果有一天这里干净了,像北京一样种上花花草草,拓宽柏油马路,我大抵想象不出它到底是什么样了。我觉得它该像个记忆中的老伯一样,永远都很脏,有时很小气,很霸道,却很亲切。
       譬如这种吵架的母女,只配在这个城市里有,这独具特色。人可以把一点小事放大的功夫一定是闲的可爱,可爱到连母亲也不给女儿开门。我念书的时候,这里发生过一桩命案,就是我的一个女校友去精品店买东西发生口角,被老板杀死了。后来那店和这件事逐渐被人忘记,现在成了一个小吃店,也没有人记起当年发生的这一幕,或许有人记得,也不愿再提起。这种事在这座小城本是不该发生的。
      我还记得很多年前母校里发生的命案,是情杀,记不得那个细节是男生把女生杀死了还是女生把男生杀死了,总之而后自己也死掉了。那时街头巷尾都在谈论它,多有人叹息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那么傻。我清楚那不是傻,是没理智,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百元,你一定把这一百元看得比命还重要。年轻同样一无所有,说年轻人傻的却大多不是一无所有。至于那件事,不知后来过了多久才被人淡忘,也不知过了多久又被人提起讲给初来乍到的我。
      我读书的倒数第二年,比我们高一届的人要毕业之前,在男生宿舍打群架,我记得他们没命的嚎叫,大意是她本来是我的,却被你抢了去。那是晚上十二点,我在二楼的自习室看书,目睹了这些经过。宿舍是不熄灯的,连打架也招不来管理员,管理员是个老头,哪怕上来也没用。那次到最后也没什么结果,谁都没有受伤,我看到两个人彼此看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去了,和刚才的嘶嚎判若两人。第二天晚上,我还在那屋里看书,听到隔壁楼的女生宿舍有叫好声,我从窗户里看到漆黑的夜里女生宿舍楼下摆着一个心字形的蜡烛,中间还有一个模糊的汉字,想必是某女生的名字。女生宿舍轰动了一样,每个窗户都挤满了脑袋。后来我不知道那如此有心的男生如愿以偿了没有。
       我们高一届的人毕业前一天晚上,把所有东西都往下扔。据说母校后来保持了这个传统,每一届毕业之前一天晚上都有两辆消防车停在校园里。我毕业的时候,索性把那些被老师打了很多好的作业点着,像个火龙似的呼啸着飘下了楼。我还想把暖水瓶扔下楼,想了想怕心疼还是打住了,这时听见楼下暖水瓶胆“轰”的一声爆炸声。
      于是清洁工阿姨第二天就要出奇的累,奇迹般的把那一片青春狼藉整理好。现在大多数扔暖水瓶的人过的有模有样,有人结了婚,有人开始了自己的事业,有人甚至在教孩子说话。
   后来我回到这城市,看到很多生面孔的师弟师妹们,依旧年少轻狂的往楼下扔暖水瓶。我扔过两次暖水瓶,是被前任女朋友气的气急败坏。那时也能淋漓尽致的恼怒一场。
      就在我住的这个院子附近的一个院子里,我用手打碎了两扇窗,烧着一面窗帘。还有她的很多东西。我记不清是为哪般。现在想起来,觉得理解很多年前母校情杀的那对男女,他们太不理智,我也不理智,理智的应该是彼此从头就不要开始,这件错误的事被我做的不知该怎么说。叔本华说,痛苦能让人净化,那对男女连净化的机会都没有了。
   爱情是一个悖论,所以最好不去解释它,解释那些不理想的现实后果会很麻烦。
      我毕业后那年,门口的一个蛋糕店旁边又开了一个蛋糕店,据说是那个原先的蛋糕店老板有了外遇,他妻子就在这城市的每一家那牌子蛋糕店旁边开了一家自己的蛋糕店,价格极其便宜,而且也非常好吃。不多久那老板生意亏损过大,无奈之下与外遇分开,和妻子破镜重圆,妻子便重新把两家蛋糕店合体,一切便都回到过去了。
       这城市还发生过很多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六
       每次想起这些,就想起避孕药,想起恋爱是不符合人性的这个理由,然后拿这个书上的理由来劝自己。
         幸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很难求之于自身,但要想在别处得到则不可能。
          这话很无聊,但是无论如何是个事实。
         该离开这儿了,我给自己买了一包烟。说实话,生活在记忆里能获得暂时的安心,但是一走出来又觉得很恐慌,事实上我还没有地方想去。这城市还是那么破,没有高楼大厦,街道尘土飞扬,像佛家圣地一样,一切最终都要和光同尘。
          我抽着烟,在这过最后几天,然后和这里彻底道个别,去别的地方。
      走的时候我又看见那只猫,眼睛发着绿光,我似乎看到了人的灵魂。然而据说那是猫看到了未满心愿的人的灵魂,他们试图在做什么来弥补自己,可惜已经无能为力了。
      然后还有生命和肉体的人却不如他们了解拥有是多么可贵。所以有了猫,在夜里看到人的无奈,就连猫,懂得拥有和珍惜,也会发春似的叫起来。
   有一天,太阳一大早升起来,我路过二楼喊她吃早饭,看见她在睡觉,我在窗户外站了很久,欣赏那打着呼噜的甜美的小脸蛋,就这样,我带着久违的美好和甜蜜上了楼,回到那个小屋里的最初的自己。   
                                             
                              
                                                                                                                                    2013年9月27日 家                     笔名:大熊吃白菜      QQ:54154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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