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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性学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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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6 16: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方裳死了,轮到我为她守灵,我的父亲是法医,他能让尸体再待三天。方裳身上只披了一块白布,白布之下是另一个我不认识的方裳,像一块变质的奶酪。父亲阅尸无数,他从也没有告诉过我:最后一口喘息之后,无论一个女人生前是海水抑或火焰,她的胴体都将变成尸体,就好像真有灵魂这回事似的。

方裳二十五岁,对死亡颇为自信。遵其遗愿,我们把这位乐队主唱的灵堂布置成LiveHouse模样,中间摆一个麦克风,竖立在遗像里方裳的唇边,蓝色的追光灯下,是一张充满拒绝的脸,若我年轻个几岁,定会默认她以处女之身死去。

好吧,直至今日,在更接近本质的意义上,我也是个病人,一个无时无刻不在抵抗基因暴政的奴隶。

漫长的守灵夜,如果弗洛伊德是对的,我熄灭香烟,回忆从前,趴在方裳的尸体旁写下此文,是在用心理防卫机制阻止我的右手伸向她三天后将要腥臭的左乳。一切无关文学,我在用文字悼念方裳的胴体,俏皮点儿说,用文字来日方裳。这几千字,多是我与所谓“力比多”交战的搏击声、哭泣声,这场仗我打了四年。

等她尸体烧了,我就赢了。

我曾做过一个理论性十足的梦,那是个邪恶的童话:在我幼年的性器期,或更早的肛门期,二十一岁的方裳幻化为密宗里的明妃女神,全身镀金,像萤火虫一般飞到我儿时一穷二白的大脑,戴上白手套,亲手为我搭建了几千亿个神经元,并且惨绝人寰地在神经元之间的每个突触旁为我安了死穴,施了咒语:“女人的胴体是真理的暗面,你将永生成为追寻它的奴隶。” ——若你听不出这话有戏谑成分,大可将其视为本文基调。

我知道,无论生物学还是心理学,青少年时期都无比神圣,但破晓之前,我必须写完这篇文章,所以只能用蒙太奇的手法一笔带过。

1

我的奴隶生涯始于1986年军绿色的行军床上。十月的黑夜,我年轻的父亲在传达室与X小姐神色慌张,仓促敦伦,白背心与红背心裹挟着汗液相互翻转。十一分钟后,我跑赢所有精子;十一年后,我变成懦弱的孩子——不是迷途的孩子,不是不羁的孩子,就是懦弱的孩子。这和人类基因库有关,古往今来,每个班上都有几个懦弱分子,关键是,他们之中,如果有谁童年时因环境因素,导致大脑神经元搭拧巴了——譬如对悲剧格外敏感,极低概率下,他将产生由自卑置换出来的被上帝悄悄选中的快感。我那时不知道“上帝”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因身心二元论和目的论产生的副产品,当我利用每一个课间十分钟,在班上扫帚堆旁的“英语角”读完一本中英文《圣经》小册子后,正式皈依基督,成为全校第一个有神论者,我隐约相信——上帝是住在月亮旁边一坨不可名状的面粉。

带着初窥灵魂的骄傲,我进入了生殖期,这意味着敏感者在同性之间更低的存在感。回想起来,自能竖起阳具,我便成为尘埃,整个中学六年,我做过唯一违反《中学生守则》的事,是将一整袋干冰倒入学校旁边的昆玉河,我得撒点儿野了,水面升起的白烟一定是灵魂的固态,我急于倒掉它,换一种能让我把头埋进班花乳房的、凶残一点儿的灵魂。红袖章妇女出现了,我揣着所有恐惧,一口气跑回了家,将破旧的灵魂留给河岸的寒鸦,反正它们也无需说话。

反抗失败了。没有灵魂这回事,也没有脱离肉体的意识。当我初窥基因堂奥之时,有些怨恨我年轻的父亲和X小姐,他们随手送我的双螺旋上,布满了丑陋的苔藓。梦中的每一次艳阳高照,我都会推开门窗,把身体里二十三对染色体像腊肠一样,一条一条挂在竹竿上晒一晒,驱散掉上面的阴霾、懦弱与敏感。

我从那时开始学起了吉他——这种招揽异性的小把式。基因绝非宿命论,它只是想繁衍罢了。

2

已是后半夜了。倏地,一片寂静之中,我正在写字的笔掉在地上,发出一种类似末日审判之感的微弱响声,像极了掌控命运的时针在现世最后一下“滴答”声。下一瞬间,我惊悚地看了一眼方裳,觉得尸体会突然坐起来,重新变回胴体,就好像真有灵魂这回事似的——有那么两三分钟,我无法再把尸体纯粹看作是基因生存载体的消亡。

就在这两三分钟,我想起了X小姐和她的尸体,那是我对尸体唯一的感官记忆。

一九九六年十月,X小姐因“流氓罪”死于又一次“严打”之中。直至今日我也不清楚她的具体死法,但当年筒子楼有众口铄金的本事,万语千言一句话:她是被化工厂东区一帮亡命之徒操死的。

“操豁了,绝对豁了,懂什么叫豁了么?”我那时九岁,正蹲在筒子楼公厕里拉屎,茅坑左侧的老流氓王援朝凶残地捻灭烟蒂,“嗖”一下弹到我身上,“你倒说句话啊破鸡巴孩子。”

我摇了摇头,才发现茅坑右侧蹲着老魔王孔建国——厂家属院儿小孩都这么叫,脏,刀疤,单身,烟酒嗓,身上有一股死亡的味道。他有半截屎悬在空中,微光下像是条黑尾巴,他更像魔王了。我吓坏了,提裤子打算回家再擦屁股。就在此时,一片恶臭之下,老魔王沙哑地谈起了鲜花。“你长鸡巴的地方她长了花骨朵儿,现在被操成花瓣了,她开花了,她是自愿的,开花什么样,你自个儿琢磨吧。”

事后回忆,孔建国用花瓣弄脏了我的神经元,让我在今后整个生殖期,活在了一个装满各种激素的如子宫般粘稠的万花筒里。

哦对了,尸体。在我为“X小姐开花了!”这一消息奔走相告的次日,她沾满泥土的赤裸的尸体不知被谁抬到了父亲的单人床上。父亲用从单位借来的工具,像对待一株植物一样为X小姐入殓,接着又像孩子一样扑上去痛哭。我从门缝中目睹了一切,还特意瞥了一眼她“长鸡巴”的地方——除了一簇黑色的枯草,似乎并未开花。

我想着,可能是因为冬天来了。

3

似乎无法寻得一件具体之事,来作为我告别故作怠慢少年之时的奇点。这勉强算作一件吧:大三下半学期,一个翘课后令人厌世的午觉醒来,像被拽住一样,我的目光锁死在寝室窗台上的绿萝,那是大一开学大家刚认识时凑钱买的,买那天浇过一次水,早死了,整个变成黑色,有些瘆人,大家各忙各的,谁也懒得把它扔了。

我叹了口气,从床上坐起来,喝了一口水,然后决定今后做个绅士,而在我那所被藤蔓缠绕的古老校园之内,拎不出一个绅士。

至于绅士怎么当,我也没什么经验,不过一个浮泛却笃定的回答是:我得和他们不一样。(大学毕业后,我进了一支乐队,以酒吧驻唱为生,客人少得可怜时,主唱方裳也会偶尔唱下我写的这首名为《绅士》的歌——“不脏,没有烟酒嗓,哪怕是个懦弱分子,也要以蚊叮般的力量见招拆招,干掉生活的庸常,然后试着正直起来,不踩路边的蚂蚁。”)

没有哪个绅士是强奸犯。

还是先讲讲梦吧。在之后另一个午觉里,我梦见自己是个僧人,这意味着我脑中那种被称之为“精神”的东西与这个世界只隔着一层易破的头皮。云遮太阳之时,寺里来了个女人,朱唇翘得老高,全身精光,像个充气娃娃,没有丑陋的内脏、血管和肌肉纹理,只有皮肤的外侧。“当我的傀儡吧。”她用右手攥住我充血的阳具,我被毁了——相比心中的佛,她的手更像佛。我默念《金刚经》,摇头。她像买西瓜一样敲了敲我已泛青的头皮,将三根医用橡胶管戳进了我的下丘脑、海马体和杏仁核,各灌了五升关乎欲望与情绪的激素。十一分钟后,我放下经书,还了俗。

倘若现实是一种生活,梦不过是另一种生活罢了,大脑不同状态,就像玻璃的两面,你在上面画画,若你将生命的本质视为悲剧与挣扎,那么,无论你在玻璃正面的笔触多么优雅,在“梦”那面得到的镜像也只是一道道细密的裂痕,要不怎么叫悲剧呢。

4

不早不晚,在现实这面玻璃上,我和白晓璐好上了。

任何人口密集之处,都有一堆白晓璐这样的女生:乖,闷,爱趴着,没什么存在感。她们与藤蔓一样,是被高墙围住的校园里的填充物,在寝室,教室和浴室之间,像无毒的蘑菇一般来回转悠,不定哪天就被某个乖,闷,爱趴着,没什么存在感,又够不着鲜花的男生拔走了——嗯,大多数人的校园爱情。我拔走了白晓璐,算是有了初恋。

凌晨四点,趴在一具女尸旁追忆前女友,可算不上惬意之举。且介于本文目的,我与白晓璐之间的小欢愉明显不符调性——我们也曾坐在装饰考究的咖啡馆,合点一杯摩卡,说些毕业后的打算,想着今后挣钱多来这种地儿。但至少在此刻,回忆是一种负担。天一亮,鼓手三哥就来了——我一直怀疑三哥和方裳睡过,为情人守灵,他或许来得更早。所以,我没太多篇幅留给这位故人。倘若以下这些事算作回忆,那也只起到文本上过度的作用。

不避讳地说,白晓璐黯淡的肉体是抚慰我神经的客栈。每周日下午,六十元三小时的地下室钟点房,我与她的相见成为一种固定礼节,这种礼节要求我们见面后分开双腿,平稳有序地交媾——谁也不是床上的奴才。借助她干燥的阴道,我把心里装着的那些一闪而过的女人操了个遍。

嗯,女权主义者可以义愤填膺了,但愿这结尾能代替你的耳光。“是吉米追的我,你认识吉米么?那个外教,说是西海岸的,西海岸在哪儿你知道么?他连鸡巴毛都是金色的,吓我一跳。睡吧咱,冯翔我会想你的,你也会想我的对么?”最后一次去招待所,我俩没要钟点房,花120待了一整夜,躺在我右边,白晓璐说了这段话。我点了点头,但她一连三个问号,我不确定是在回答她哪个问题,对一个心中只有欲水没有涟漪的人来说,这段话过于复杂了。

地下室泛着霉味儿,我俩洗完澡,躺在床上,又说了些毕业后的打算,就相拥而眠了。第二天睁开眼,依旧没有阳光,目力所及,一切与昨夜唯一不同是,我和白晓璐光着的大腿叠在一起,以一种稍显尴尬的姿势醒来,我俩笑了笑,分开腿,穿上衣服,分了手,再未相见。

两年后,机缘巧合,一次演出完,我在酒吧遇到白晓璐的一个大学闺蜜,她跟我干了一杯,并分享了白晓璐的往事:“大一开学那天晚上,大家一起聊男生,璐璐说,‘我这辈子必须嫁给外国人,我的孩子必须离开中国,这就是我毕业后的打算,至于大学四年嘛,还是先找个自己喜欢的。”我心头一颤,嗓子发麻,但全无愤怒,倒是开始留意白晓璐的这位闺蜜——她叫庄妍,大学时介于花与蘑菇之间,长头发,现在盘了起来。她已经和我聊了十分钟。分手后我一直独身,也没找过妓女,这意味着,已经很久没有异性跟我说过这么多话了。我以前不喜欢女孩盘头发,现在觉得也不错,在我心里,她的头发已经散开了。人类犁鼻器据说失效了,但不靠嗅觉,我也感到她周围有股米香。坐在吧台,灯光照在小臂上,她温柔的汗毛像一排高粱,我想把她整个含在嘴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性选择上,为了延续基因,雌性更在乎长期策略。”我憋了很久,想出这句自认幽默且不失风度的话,庄妍或许认为很冷,又跟我干了一杯,穿上大衣,臀部离开了卡座。“我觉得你和吉他手好不搭啊。”她这样说。

还是回到白晓璐吧。她已远嫁旧金山,变成了吉米太太,孩子一岁,生在美国。算下时差,此刻我落笔之时,她一定以更得体的姿势趟在男人身旁。我有点想她。

5

我想对生活有更高级的看法,但用被操过多少次定义一个女人,视一切被悲剧,当个绅士,是撕扯我意识的三原色。“我是那种听见‘收长头发’的吆喝声,都会觉得有个长发女子被先奸后杀的人,变态吧?”三年后,一个秋凉之夜,赶完最后一个酒吧,大家作鸟兽散,我和庆生有些饿,去7-11买了饭团,坐在街边霓虹一角,庆生意外地用冰镇可乐冰了一下我的脸——那晚之前,我和这位长头发的贝斯手可算不上朋友。他在表达友善吧,我想,也可能没这意思,但不知何故,这冰凉一瞬似乎颇具暖意,让我在那个晚上,向庆生敞开了心扉一角。

庆生:“明白了,本质上是禽兽,还想风度翩翩。”

我开始后悔和他坐在这儿。

庆生:“我瞎说啊,就不那么严谨了。你这三种意识来自人类大脑进化出的三个不同阶段。第一个是性本能,第二个是情绪,第三个,什么来着?哦,想当绅士,这是理性,理性建筑在观念之上,观念和生物学上所谓的人性关系不大,观念是人类大脑的入侵者,一夫一妻制啊,自由啊,民主啊,启蒙运动啊,文艺复兴啊,利他主义啊,慈善啊,为某组织自焚啊,大部分原因是大脑被侵占了。当然了,观念和人性纠结在一起,一些基本道德的内核,譬如喜好公平,也属于人性,但你见姑娘就想上是最最地道的人性,只是一般人没你这么强烈。”

我:“生物学上的人性和观念什么关系啊?”

庆生:“有的基于人性,有的逆反人性。像你,被‘想当绅士’这个观念毒害不浅,又是个禽兽,就很痛苦。当然了,学者,尤其人文学者,喜欢把这种痛苦称之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

我:“你干嘛用‘毒害’这个词?”

庆生:“因为现在是和平年代——哦,我是指人类整体而言,所谓‘绅士’不过是人类在这个世代跟自己玩的游戏罢了。”

我:“那从祖先开始,人类大方向上的观念是在进步么?”

庆生:“这么说吧,连‘进步’这个概念也含在某种特定的观念里。观念是阶段性产物,不说历史了,就说未来,基因工程啊,人工智能啊,外星人来地球啊,世界末日啊,不定何时,现在这些所谓普世价值将在一瞬间消失,会有另一批适合生存的观念侵占人类大脑。但世界末日当天,你还是见姑娘就想上,知道那实验吧,小白鼠,给它一个按钮,它一按,就有人刺激它的性高潮中枢,这畜生会一直按到饿死为止。你也一样。”

我喝完最后一口可乐,“走吧。”——夜色之中,哪怕身边是同性,我也想表现得像个不羁者,于是故意把空易拉罐扔向七八米外的垃圾桶,没进,金属触地,声音拖得很远,我走过去,捡起来,又把它扔进桶里。

庆生:“我有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你认为的绅士啊?”

那天晚上,我把存在手机里的《绅士》歌词给他看。

庆生:“你为什么想当吉他手?”

我:“泡妞。”

庆生:“你为什么想当绅士?”

我自然感到扭捏:“基因,成长环境,都有关系吧。”

庆生:“废话,一切行为都可以这么解释。”

我:“那我不知道了。”

庆生:“我还是瞎说啊,完全没有科学根据,不对的可能性大。”

我去7-11又买了两听可乐,两个饭团,在“好炖”旁边结账时,觉得整个夜晚变成了蓝色。

“想当绅士,是因为你太丑了,也没钱,好在咱们人类雌性拥有性选择的其他标准,对了,不是有‘女文青’这一物种么。于是,潜意识让你成为歌词里那种人,潜意识,万丈深渊啊。”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是个狗咬狗的世界,没有一个微缩版的自己住在里面,各种潜意识都在争夺你的注意,你在瞬间产生的任何意识,都是竞争赢来的。没人彻底了解自己。”

我和庆生至今仍算不上朋友,那是我俩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长谈。后来我才得知,这位长发贝斯手是国外一所野鸡大学的生物系毕业生,他的博士论文倒像是一句摇滚歌词,大概是:《如何凭借“终极理性”用最少的代价分泌出最多的多巴胺和血清素》。

6

抬眼,晨光熹微。

我又看了一眼尸体,是时候说说方裳了,但就像我下笔前预想的那样,我与她其实没有故事可言。从一开始,她的肉身,就是故事本身。作为一个懦弱绅士,我自然不会向一具肉身表白。

我燃起今夜最后一支烟,意识到长篇文体的局限。天亮前的最后时光,对着尸体,我写下了这些诗。

(1)生物

种,属,科,目,纲,门,界

昨夜碎花床单上,兴风作浪的你

(2)碳基生命

一百二十亿年前

高等文明动了两样东西

宇宙光速,控制你眉眼的“垃圾DNA”

你是碳基生命吗

你该为人类基础物理学负责才对

你一声令下

我身上的所有原子

都将成为你的众生

(3)宇宙

你站在那儿

和万有引力没什么关系

相比我右手无名指让你呻吟的能量

宇宙爆炸一瞬

不过是一簇温柔的火焰

你阴蒂的褶皱

略大于整个宇宙

宇宙有限,你无限

(4)尊严

你去哪儿都带着乳房

你明知道

那是我两坨摇摇欲坠的尊严

(5)青春

我想把青春献给你

这样,就可以一口一口,蚕食你的青春了

7

方裳死于一种叫地中海贫血症的基因缺陷。她是孤儿,亲戚死光了,乐队也穷,没有够她维系生命的钱,于是,两天前,下午五点半左右,她的大脑关上开关,肉身开始瘫痪,她死了。

8

天空逐渐变蓝,麻雀开始叫唤,我的守灵任务结束了,这个谈不上故事的故事也讲完了。如果弗洛伊德是对的,那这一切只不过是我在升华欲望。卑之无甚高论,换您一声“变态”。倘若真有什么不值得遗忘,那就是我年迈的父亲常挂住嘴边的那句话:“无论行善还是作恶,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并非绅士,说得倒也没错。

(2014年3月29日清晨,写于XX灵堂)

补记:

过了一会,三哥来了,他两眼通红,不问便知,这并非源自悲伤,而是彻夜宿醉,“戏果儿”归来罢了——他是个真正的不羁者。“你赶紧回去睡吧。”他说。

熬了一整夜,我也两眼通红,客气地点了点头,最后一次望向方裳——我蓝色的女王,白色的马——就要化为灰烬,以另一种物质组合方式继续存在。

“三哥?”我在灵堂门口停下来。

“干嘛。”

“你和方裳睡过么?”

三哥已经躺在了棺材旁边,看样子准备补上一觉。“睡过啊。”他说,“我,庆生,小宽,都睡过,咱好歹是支乐队好么。”

“几次啊?”

“忘了。”三哥说,“你没睡过?”

“哦,睡过,随便问问。”

麻雀叫声更大了,声音绝望,又叫了一会儿,我体内的化学激素就发疯了,自由意志变成了童话。

“三哥,十字路口南面往前一公里有个7-11,你帮我买俩饭团,我他妈一宿没吃东西,饿得慌,正好我还想跟方裳最后再说几句。”

“你还挺多情啊。”

三哥离开灵堂,我又一次望向方裳——我蓝色的女王,白色的马,然后哭泣着,饥饿着,掀开了那块白布。

(2014年4月1日凌晨,写于新主唱XX的碎花床单上)

李北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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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3: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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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3: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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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21: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啊,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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