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是一门面向非法学专业学生及社会人士修读的法律类课程。民法源于生活,人的一生无时无刻不与民法息息相关。课程通过讲解大量经典案例,介绍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使受众者增强权利意识,学会从民法的角度观察生活,并运用民法指导自己的生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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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是一门面向非法学专业学生及社会人士修读的法律类课程。民法源于生活,人的一生无时无刻不与民法息息相关。课程通过讲解大量经典案例,介绍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使受众者增强权利意识,学会从民法的角度观察生活,并运用民法指导自己的生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绪论
--1.1 出生
--1.2 死亡
--1.3 本章作业
--2.1 人格权的体系
--2.2 生命权
--2.3 健康权
--2.4 身体权
--2.5 姓名权
--2.6 名誉权
--2.7 肖像权
--2.8 隐私权
--2.9 一般人格权
--2.10 本章作业
--3.1 物权法概述
--3.2 所有权
--3.3 善意取得
--3.4 共有
--3.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6 相邻关系
--3.7 用益物权概述
--3.8 建设用地使用权
--3.9 土地承包经营权
--3.10 宅基地使用权
--3.11 地役权
--3.12 担保物权概述
--3.13 抵押权
--3.14 质权
--3.15 留置权
--3.16 本章作业
--4.1 合同法导论
--4.2 合同法基本原则
--4.3 要约
--4.4 承诺
--4.5 强制缔约
--4.6 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
--4.7 合同的效力
--4.8 效力待定的合同
--4.9 可撤销的合同
--4.10 无效合同
--4.11 违约责任
--4.12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4.13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14 免责事由
--4.15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4.16 民间借贷
--4.17 买卖不破租赁
--4.18 赠与合同的撤销
--4.19 本章作业
--5.1 侵权法导言
--5.2 侵权法的功能和地位
--5.3 侵权法的基本原理
--5.4 侵权损害分配原理
--5.5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5.6 产品责任
--5.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5.8 医疗损害责任
--5.9 环境污染责任
--5.10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5.11 本章作业
--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
钟瑞栋,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暨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珠海市特聘学者,珠海市人大法工委立法顾问,珠海市仲裁委仲裁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已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主编教材2部,参编教材7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课题2项,厦门市社科课题2项,委托项目20余项,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和司法部课题多项。2000年8月至2011年2月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和知识产权研究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2014年10月起任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法学教授兼任暨南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起任暨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