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教学大纲

关键词:民法学 教学大纲
民法学 教学大纲
内容:

一、课程目标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之一。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仅次于宪法的一门独立的基本法,是研究民法的本质和运作规律的一门学科,它在法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本课程设置是为了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民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领会和掌握民法的基本精神和它的具体规范内容。
     本课程考试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应充分体现民法必修课的基本法律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注意与其它专业课程的区别与联系,发挥本课程在专业教学学科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基本要求

  1.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去指导民法理论与实践,用唯物的、辩证的、发展的观点去看待民法问题。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首先,要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民事法律机制;其次,要熟悉和掌握各种民事法律规范,以及各程序规范之间的联系,提高运用程序规范进行诉讼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其三,要加强对民法和相关实体法的区别与联系的理解,正确运用民法的规定保证实体法的贯彻实施;其四,在学习当中多学习案例,用自己掌握的民法理论去分析和解决实际民法问题。
  3.注意综合学习,如组织模拟法庭审理、开展疑案辩论、知识竞赛以及法律咨询等活动,以达到对民法的全部掌握。

三、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建议

第一编 民法总论(24学时)

第一章 民法概述 2学时

  1.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其调整方法是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
  2.民法的性质 民法是权利法、私法、市民法。
  3.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民法与商法、经济法的关系。
  4.民法的渊源。
  5.民法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对空间、对时间的适用范围。
  6.民法的解释与适用。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2学时

  1.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2.民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讲述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2学时

  1.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法规范、 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3.民事法律事实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依据,包括事件和行为。
第四章 自然人 2学时

  1.自然人的能力 自然人是指因出生而获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 它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的一种制度,目的是保护他们的民事权利。
  3.住所。
  4.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章 法人 2学时

  1.法人概述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的成立 法人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依法成立;而是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能力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的机关和民事责任。
  5.法人的变更、消灭和清算。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2学时

  1.非法人组织概述
  2.合伙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及其历史发展过程 合伙是依法设立的、由 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合伙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包括合伙的主体变更、形式的变更及其他的变更; 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清算包括清算的程序及终止。
  4.家庭合伙、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七章 民事权利客体的种类 2学时

  1.民事权利的客体概述
  2.物
  3.有价证券
  4.智力成果
  5.其他客体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4学时

  1.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它是表意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且是合法行为。
  2.法律行为的历史发展过程、成立与有效 法律行为一经成立便具有法律拘束,非经法律程序与对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法律行为的限制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九章 代理 4学时

  1.代理是被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2.代理权的行使 主要包括代理权的义务、代理权的限制及复代理。
  3.无权代理 包括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及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其中掌握表见代理。
  4.代理关系的消灭 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及指定代理的消灭。
第十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2学时

  1.诉讼时效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诉讼时效是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2.诉讼时效的起算 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3.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
  4.期限 期限包括期日和期间。

第二编 物权(24学时)

第十一章 物权概述 5学时

  1.物权与物权法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2.物权与所有制。
  3.物权的效力。
  4.物权的分类、变动及公示。
  5.外国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的几种物权。
  6.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二章 所有权 5学时

  1.所有权的概念、特征 所有权是既指所有权法律制度,又指所有权法律关系,还指所有权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方面。
  2.有权的权能 包括占有、使用、受益、处分。
  3.所有权的取得。
  4.不动产所有权。
  5.动产所有权。
第十三章 共有 2学时

  1.按份共有。
  2.共同共有。
第十四章 用益物权 4学时

  1.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2.地上权。
  3.土地、水面的承包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
  5.典权。
  6.地役权。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6学时

  1.抵押权的概念和性质;抵押权的主体和客体;抵押权的设立与公示;抵押权的效力;特殊抵押。
  2.质权的概念与特征;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3.留置权的概念及特征;留置权的取得和消灭;留置权的效力。
第十六章 占有 2学时

  1.占有的概念及特征。
  2.占有的分类。
  3.占有的效力。
第三编 债权(26学时)

第十七章 债的概述 4学时

  1.债的概念、特征。
  2.债权法。
  3.债的发生根据。
  4.债的分类。
第十八章 债的履行 2学时

  1.债的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2.债的适当履行。
  3.债的不履行。
第十九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2学时

  1.债的保全。
  2.债的担保。
第二十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2学时

  1.债的移转和消灭。
  2.债的消灭。
第二十一章 合同概述 4学时

  1.合同与合同制度。
  2.合同的分类。
第二十二章 合同订立 2学时

  1.合同订立的程序。
  2.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第二十三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学时

  1.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概念。
  2.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4.先履行抗辩权。
第二十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2学时

  1.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
  2.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章 合同责任 2学时

  1.缔约过失责任。
  2.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章 不当得利 2学时

  1.当得利概述。
  2.不当得利的类型。
  3.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
第二十七章 无因管理之债 2学时

  1.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3.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第四编 继承权(略)

第二十九章 继承权的概述。

第三十章 法定继承。

第三十一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二章 遗产的处理。

第五编 人身权(8学时)

第三十三章 人身权概述 2学时

  1.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2.人身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3.人身权法律关系。
  4.保护人身权的意义;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人身权保护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第三十四章 人格权 4学时

  1.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
  2.姓名权、名称权与肖像权。
  3.名誉权。
  4.隐私权。
  5.贞操权。
  6.自由权。
  7.肖像权。
第三十五章 身份权 2学时

  1.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
  2.亲权。
  3.亲属权。
  4.荣誉权。
第六编 侵权行为 (14学时)

第三十六章 侵权行为概述 2学时

  1.侵权行为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侵权行为的分类。
第三十七章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2学时

  1.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念。
  2.过错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
  4.公平责任原则。
第三十八章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学时

  1.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三十九章 各种侵害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 2学时

  1.侵害财产权的行为。
  2.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第四十章 共同侵权行为 2学时

  1.共同加害行为。
  2.共同危险行为。
第四十一章 特殊侵权行为 2学时

  1.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
  2.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第四十二章 侵权责任 2学时

  1.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与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
  2.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3.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