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不是“离婚法”,而是“婚姻经营法”。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婚姻关系一定稳定;夫妻间在人身、财产、情感三者间保持良性互动,婚姻关系一定是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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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不是“离婚法”,而是“婚姻经营法”。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婚姻关系一定稳定;夫妻间在人身、财产、情感三者间保持良性互动,婚姻关系一定是高质量!
--第一节 婚姻百家说
--第二节 婚姻的本质
--第三节 人为什么要结婚
--第四节 法律为何要管家务事
--第一节 结婚与同居的区别
--第二节 结婚的要件
--第三节 结婚的程序
--第四节 领了结婚证,婚姻不一定有效
--第一节 婚姻中有哪些权利
--第二节 权利义务要平衡,婚姻才能稳定
--第三节 如何平衡婚姻中权利义务
--第一节 同居义务的得与失
--第二节 忠实义务的得与失
--第三节 生育权中的得与失
--第四节 扶助帮助义务的救济与平衡
--第五节 “空床费”与“忠诚协议”
--第一节 夫妻财产共有权中的得与失
--第二节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救济
--第三节 婚房中的纠纷与解决
--第四节 运用财产经营家庭关系
--第一节 什么是离婚
--第二节 离婚怎么离
--第三节 离婚有什么后果(上)
--第四节 离婚有什么后果(下)
--第一节 法官看婚姻
--第二节 家事争鸣
--第三节 婚姻寄语
--总结篇——婚姻是通往幸福的方便之门
(1)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会副会长; (2)广东省妇联维权特邀专家顾问; (3)广州市地方法规性别平等评估专家顾问; (4)广州市和合家事中心理事长; (5)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6)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