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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与礼制秩序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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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0 11: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经》是周代诗礼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礼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实现礼乐文明建构的重要途径。就《诗》与礼这两个异质元素的融合形态而言,在以“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等“五礼”为核心内容的礼仪制度规范定型化过程中,在以“君臣”“夫妇”“父子”“兄弟”“朋友”等“五伦”为核心内容的伦理道德规范定型化过程中,诗人常常都会以歌功颂德方式,将二者融合为一个有机体;在“五礼”“五伦”社会化过程中,诗人往往都会以讥失匡恶方式,将二者融合为一个有机体。而使《诗》与“礼”融合的介质,则是“乐”。这就是《诗》与“礼”这两个异质元素融合的内在机制。前者以《周颂》与《大雅》《小雅》中的大部分诗篇为代表,后者以十五“国风”中大部分诗篇为代表。故孔子谓“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记·孔子闲居》)。


其中,十五“国风”中的大部分诗篇,都透露出有关“五礼”与“五伦”的相关信息。比如,《召南·采蘩》之“享人鬼礼”,《甘棠》之“祭地祇礼”,《魏风·伐檀》之“籍田礼”,《陈风·宛丘》之“祀天神礼”,皆属“吉礼”;《邶风·泉水》之“吊礼”,《鄘风·定之方中》之“禬礼”,《秦风·黄鸟》之“丧礼”,皆属“凶礼”;《邶风·简兮》之“锡命礼”,《静女》之“相见礼”,《齐风·东方未明》之“朝觐礼”,皆属“宾礼”;《邶风·击鼓》之“征战礼”,《卫风·木瓜》之“大封礼”,《王风·君子于役》之“大役礼”,《郑风·叔于田》之“田猎礼”,《魏风·硕鼠》之“大均礼”,《陈风·株林》之“马政礼”,皆属“军礼”;《周南·关雎》之“飨燕礼”,《卷耳》之“饮食礼”,《邶风·凯风》之“养老礼”,《新台》之“婚冠礼”,《豳风·七月》之“乡饮酒礼”,皆属“嘉礼”。再如,《邶风·谷风》之“夫妇”伦理观,《二子乘舟》之“兄弟”伦理观,《王风·丘中有麻》之“朋友”伦理观,《郑风·缁衣》之“父子”伦理观,《齐风·东方之日》之“君臣”伦理观,皆属“五伦”。


在“国风”透露出“五礼”“五伦”相关信息的诗篇中,除了《周南》《召南》《豳风》主要采用歌功颂德方式之外,其他诗篇大多采用讥失匡恶方式。这些以讥失匡恶方式来透露“五礼”“五伦”相关信息的诗篇,就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化的“礼”,更是通过艺术途径来干预社会生活而重建礼制的重要途径,也是一种通过“讥刺”方式来维护礼制的具体表现。这充分表现出诗人在国运兴衰、政治清明的危急关头,具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浓郁的政治情怀,从而展现出他们深重的忧患意识和强烈的批判精神。


比如,卫作为文王昌庶子、武王母弟康叔封后裔之国,入春秋后,武公和袭祖职为平王司寇(掌刑典之卿士),入为“三公”,忠于王事,勤于治国,诫王儆身,国人作《淇奥》(见《诗·卫风》)以美其德;然此后历庄公扬、桓公完、宣公晋、惠公朔、黔牟、懿公赤四世六君的近百年之中,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庄公教子无方而导致庶子州吁之乱,宣公夺太子伋妻而引发君臣、父子、兄弟相残,懿公好鹤误政而致使狄入其都邑。这期间的种种违礼背德行为,必然会成为诗人讥讽的对象。像《鄘风·鹑之奔奔》“鹑之奔奔,鹊之彊彊”,谓“鹑”“鹊”虽小而其行尚循常则;“我以为君”“我以为兄”,谓宣公尊为“兄”而贵为“君”;两言“人之无良”,谓此“兄”而“君”者,则连“鹑”“鹊”都不如。诗人讥讽宣公不恪守礼仪制度规范而任意妄为,不尊崇伦理道德规范而骨肉相残,于家有害,于国有失。


再如,齐公室作为尧时方伯姜姓四岳伯夷之裔,文王昌、武王发太师太公望吕尚之后,与周王室暨姬姓诸侯世为婚姻之国,入春秋后,历庄公赎与僖公禄甫父子两代,依然为拱卫周王室的东方大国;但至襄公诸儿时期,襄公与其妹文姜在婚前就有非礼之行,而且文姜在嫁于鲁桓公为夫人后,依然与襄公保持着非正常的关系。尽管这种兄妹私情为原始社会血缘群婚制的文化遗存,但西周春秋时期周人已经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道理,这样自然是违背“合二姓之好”(《礼记·昏义》)的婚姻制度。


正是由于春秋时期人们认识到“无礼”之危害性,故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反复强调恪守礼制之重要性。卫卿士甯速(庄子)认为,“夫礼,国之纪也;亲,民之结也;善,德之建也”“君不礼焉,弃三德矣”,故以“礼宾”“亲亲”“善善”为“三德”(《国语·晋语四》);鲁卿士季孙行父认为“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主张“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以“君臣”“父子”“兄弟”为三伦,倡导以“忠信”“孝敬”“父义”“母慈”“子孝”“兄友”“弟共”(《左传·文公十八年》)为道德标准;齐大夫晏子认为:“天子无礼,则无以守社稷;诸侯无礼,则无以守其国;为人上无礼,则无以使其下;为人下无礼,则无以事其上;大夫无礼,则无以治其家;兄弟无礼,则不同居。”(《韩诗外传》卷九)故诗人们在自己的诗篇里指出:“人而无仪,不死何为”“人而无止,不死何俟”“人而无礼,胡不遄死”(《鄘风·相鼠》)。这些看似诅咒式的言辞,实际上是意在呼唤人们重新建构礼制形态的自觉意识。


当然,就“国风”中刺诗产生的宏观社会背景而言,自周平王东迁之后,王权渐次式微,社会开始动荡,“诗教”“礼教”“乐教”逐渐缺失,趋于礼崩乐坏的境地。毫无疑问,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中创作的诗篇,自然会以忧国伤时与讽刺腐政为主旨,必然会发挥匡救时恶、警诫后世以维护礼制的社会功能。


(作者系滨州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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